阿角急得团团转,狐形两个巴掌大小,在那人身边踱来踱去,像团滚来滚去的毛球,“这可如何是好。”
他是个善良的孩子,不愿看到有人就此白白丢性命,朝光自然也不愿意一颗纯净向阳的心被辜负。
有人踏着枝叶,脚步声由远及近轻缓走来,停在她一丈处。细细端详,她正皱眉凝思,因橘黄的灯光相映,更显得孤清落落寡合。
“仙子若是遇到麻烦,在下可以相帮。”他戴着幞头,褐色圆领窄袖袍衫一副书生打扮,一双眼骨溜溜转着,贼眉鼠眼不知道打什么主意。阿角一脸警惕看着他。
“沈道友费心,你的好意我心领了。”朝光将人往腋下一夹,招来祥云,“天色已晚,就此别过。”
阿角跳在她肩头,为她指明方向,一起驾云头逃也似的走了。人走的很干脆,似怕有人追来,很快消失在视野中,沈沉衣皱了皱鼻子,十分怅然对着天幕。
“阿姊怎么不揍他一顿,打得他满地找牙。”阿角挥舞着拳头,左勾拳右勾拳。
朝光疑惑,“阿角似乎不喜欢沈沉衣?”
何止不喜欢,简直讨厌死,他抢了阿姊送他的荷包,而且还是他是黄鼠狼妖,还……“他想娶阿姊。”阿角气得直哼哼。
朝光倒不是多讨厌沈沉衣,当年他偷吃风神炼的丹药,被打得半死不活,她不过顺手救他一回,他便要以身相许,纠缠她数百年,毅力颇佳,可敬可敬。可这算是报哪门子恩,简直是恩将仇报。她活了数千年,帮过许多人,也救过许多人,比如阿角和阿萝,再比如现在这个昏迷不醒的神。救过哪些人她都记不清楚,如果她救下的每个男人都要以身相许,那她的狐鸣山早塞不下了。要开后宫是也是有钱有势的人去开,一想着若是有一群男人在后院为她争风吃醋,还每天住她房子吃她的花她的,不禁打了个冷噤,告辞,养不起。
朝光走错了几回路,跌跌撞撞回到狐鸣山时,夜已中天。
这人高她一个半头,男女体形差距悬殊,她费了好大气力才将人拖回楼阁。楼内烛火无人自亮,阿角落地上变回人形,帮着她将人安置在榻上。此时才看清楚这人的长相,好不好看另说,就是衣服灰扑扑的,裸露在外面的肌肤红得跟煮透的虾子似的。
阿角托着腮,“这人是虾子妖?都被烧熟了,不知道救不救得了。”
朝光放下把脉的手,将人全须全尾摸了个遍,也好,沒有其他皮外伤,只需将炽毒祓除干净即可。果然天界的神仙就是好,寻常妖魔被业火烧着不肖说成了灰烬,至少也得皮焦肉烂不成个人形。
青丘九尾狐的血肉是这世间至宝,食者不蛊。救人须有头尾,他体内的炽毒寻常药解不了,她不是一个会半途而废的人,这人都带回来还怕挨那一刀子。
当然她还没高尚到割肉救人。
桑白皮、括蒌、芍药、羌活、苦参、乌梢蛇……朝光将抓好的药交给阿角,让他去煎。自己走到庖厨,备好一只空碗,翻出一副今天刚磨好菜刀。这算个什么个事呦,活了两三千年头回在自己身上动刀子。狠了狠心往手腕上划了个口子,“嘶……真疼”。血自伤口流入碗中,她觉得差不多,敷上止血的药粉,用纱布将伤口绕几了绕。她拿着汤匙将自己的血一勺一勺给人喂下,吊着一口气的命总算续上了。不知道向来清高自持的神,得知自己茹毛饮血才得以续命,会是怎样有趣的表情。
再次用识海探识,青丘九尾狐的血果然有效,接下来只需每日按时服药,待余毒祓清便可。
阿角将好煎的药端进来,看见她手腕缠绕的白纱,红色点点洇湿,“阿姊,你的手。”旁边放着有带血迹的空碗,像是明白了什么,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,一时间有些糊涂,
朝光不说,只是笑着,“药给我吧。”又是慢慢的将药给人喂下,他从来知道阿姊是温柔的,她是这世上最善良的人,他喜欢这样的人。如果他当时遇到的人不说是多么坏,就是稍微冷血点的人,怕也活不到现在。
三百年前他还沒到此境,彼时不过一只沒成形的普通狐狸。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世上?他记不清了,大概就是普通公狐狸和母狐狸下的崽,他沒见过父母,沒炼成人形前整日吃不饱,又要躲避天敌。在一百五十岁那年稀里糊涂修成人形,然后又要躲避除妖的方士。有一次他被一只黄鼠狼妖打伤,要吃了他增加修为,幸好阿姊路过及时救了他,将他带来这里。
榻上人的好了很多,气息平稳。刻漏滴水声提醒已经到了丑时,阿角已经困得睁不开眼,朝光让他回去睡觉。她搬来胡床,坐在榻前守着这个人,万一出现意外她也好应对。
梦中纷杂离合,光怪陆离,他尤如困兽被禁锢着,世界骤然陷入一片黑暗,前方有一点光亮,他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向前走去,灰白茫茫一片。
醒来时,他支起身茫然环顾陌生的周围,脑子里一片空白,竟一时忘自己是谁,捧着脑袋按揉额角,仔细回想。榻前姝色女郎正托腮睡寐,手指纤长柔细,罗裙曳地如云。都说美人如画,只是真将她入画,怕也难描摩出她万分之一的风韵来。
朝光睡眠很浅,轻微的声响就能将她惊醒,睁开眼发现榻上的人醒了,“你醒了,可有哪里不舒服?”她边问边给他倒了杯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