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成钰在第二天早上得到消息,因为船尾发生了碰撞,需要全面检修。船期延误五天。
陈宗庆想来已经接到推迟开船的消息,他托管家转告成钰,自己和傅若薇要晚几天回来。
对于船上的大多数客人来说,几个月的航行,多个几天,似乎并非无法忍受。
对于成钰来说,也没觉得多糟。如今她的命运都不由自己摆布,在这里等待,和在巴黎等待,有多大区别?
吃过早饭,还是坐在躺椅上等着看西洋景。这几天一些南洋旅客陆续登船,让她颇为开眼界。
远处就走过一抹蜜棕色的身影。一个头发松散卷烫的南洋姑娘,穿着亮粉色的抹胸和短裤,迈着紧实的双腿款款在甲板上走过。周遭的众多洋人都面露惊愕,又透着点不可告人的欣喜。
成钰摇头,南洋美人本该是中西合璧,却往往从中间往西头跳,跳得过于卖力,比洋人走得还惊世骇俗。
“朱儿。”眼前一双长腿挡住了蜜色美人儿。成钰先看到点缀着黑色镂空皮子的白皮鞋,顺着白色西裤往上瞅,竟然是项家麒穿了白色衬衫和马甲。胸前还是那块怀表。细看肩膀,还是好的。原来西服也这么称他。
“跟我下船一趟吧?”这话虽然语气带着商量,明显又是命令。
“我……我家小姐知道吗?”成钰仰着小脸问。从这个角度,项家麒又看到了那朵梅花的花瓣。
他轻咳一声道:“我会告诉她。船要延期,不如下去转转。下午就回来。我需要一个跟随。”
成钰犹豫了一下起身,他说下午就回来,应该是稳妥的。他没有把自己卖了的动机。以项家的名声,不会当人贩子。他若是要轻薄,在船上也是一样的,比如昨晚,就是轻薄的好时机。最关键的是,成钰觉得自己想去。因为不该去,这念想就更百爪挠心。
“嗯……朱儿,找一件若薇的衣服吧,方便些。”他叫住转身的成钰道。成钰没回头,只轻轻嗯了一声。
项家麒没有回房,只是在甲板上踱步等她。中间还费力打发走了热辣的南洋美人。
成钰很快回来,带着微喘,脸胀得有点红,因为衣服换的太快,中间试了好几件。上船前三哥帮她做了几件合体的衣服,大多是厚实些的洋服,在巴黎穿的。旗袍没几件。好不容易选定这件水粉色牡丹花的短袖旗袍。滚着银灰的丝绒边。腿上是丝袜,不是她的皮肤颜色。但奶白纤巧的胳膊暴露了她的真本事。
项家麒感叹,那雪白的小娃娃,变戏法儿似的就变成这么娇媚的大姑娘了,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好时光。
上了岸,立刻有一大堆黄包车围拢过来。除了拉车的人肤色不同以外,和上海码头的情形没什么两样。
这座城市在二十多年以前还是一片沼泽,如今被英国人开发来作了港口,顿时就不真切的繁荣起来。
项家麒选了个广东人车夫,示意成钰先上车。成钰坐定在车子中央,那人却也作势要上车。这车子也就三、四尺多宽,若是平时她和自己的丫鬟,确实是坐在一辆车上的,可如今身边是他,不免别扭。
别扭归别扭,那人并没有和她商量的意思,施施然在身边坐好,翘着二郎腿。
项公子虽然选了中国人车夫,无奈语言并不通,最后还是说了英文,车夫才起身往中国城跑。
这片港口很大,海面上密密麻麻的船。很多人家压根是不上岸的,一辈子住在船上。
港口上的大船都呼呼冒着黑烟,平时在船上并不觉得,如今在岸上,才觉得油烟子味呛人。
项家麒赶忙掏出手帕,却已是挡不住开始吭吭的咳嗽。
成钰和她并排坐着,天气很热,没一会身上就出了薄薄一层汗。那人也觉得热,把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,露出精瘦的手臂,一条条肌肉微微凸着。他只顾着咳嗽,身子随着颤动,手臂无意间一下下碰到成钰藕节一般的酥臂上。两人感受着彼此的汗水和温热。
成钰这才明白,为什么南洋美人都那么热辣,这么热的天,长此以往,她觉得自己也要有挣脱束缚的欲望了。
项家麒见手捂不住咳嗽,从怀里掏出一个画着西洋娃娃的铁盒,上面写着糖果字样,打开一看,装着干草药片。他胡乱往嘴里丢了两片,又忍了半天,咳嗽才消停些。
“哎哟,这煤烟子味真要了我的命了。”停住咳的人长出一口气,委屈的感叹。
成钰有点想笑。家里的三哥也是自小体弱多病,可是问起他来,永远是三字经:不碍事。成钰还是头回听到一个大男人对自己如此在意。不过这无病呻吟,又似乎透着点小可爱。
眼前的城市越来越拥挤混乱。街道两旁稍微像点样的建筑都是英式的,还有好些个庙/宇/教/堂,透着这是个多人种混杂的港口。
中国人不少,大多皮肤黝黑,个子不高。好些个女人梳着大辫子,穿着白色褂子和黑裤子,成钰好奇的来回看。
“那些人叫马姐,是顺德来的。顺德的丝绸生意如今不好做了,她们就来这当佣人。”项家麒翘着二郎腿说道。
成钰不明白他为什么给她解释这个,是说自己也和她们一样的命运吗?她有点凄凄然看着这些背井离乡的女人们,忽然觉得自己也比她们好不到哪里去。
路上有很多牛车,黄包车师傅动作灵巧的躲避着牛车。转眼就见到飞檐的牌楼。唐人街到了。
项家麒先下车,伸出手,成钰把软绵绵的小手搭在他手上,借力下了车。
“跟紧我,这里有点乱。”项家麒说。
全世界不管哪个大城市,都会有唐人街,不管哪个唐人街,都是混乱嘈杂的。中国人似乎就喜欢这种市井烟火气。把一条好端端的街道搞得污水横流、人声鼎沸,似乎我们心里才踏实了。这才是我们的家。
项家麒把马甲脱下来,挂在手臂上,一身白衣走在前面,在矮个子的广东人中鹤立鸡群,他身高腿长,没几步就走的挺远。身后的成钰穿着高跟凉鞋,跳着脚躲避着脚下的污水,还要手搭凉棚挡住炙热的阳光。眼看着离他越来越远,忍不住叫他。可是叫什么呢?她叫不出项少爷,自己只是一个不称职的假丫鬟。或者叫项先生,也有些突兀,她只好急急的喊:“哎,哎……”
前面的人笑着回头,无奈的摇头等她。
“这名字不好,不配我的姓,项哎?”他摇头:“平仄不搭配。”
成钰不知是热的,还是窘的,小脸通红。
“今天就叫我从璧吧。以后怎么叫……再说。”又是他说了算:“你叫一个试试。”他还是忍不住逗她。
成钰咬着嘴唇,眼里全是不确定。
“就今天这么叫。只有咱们两个人在。”项家麒鼓励她。
“从璧。”嘈杂的大街上,她的声音弱不可闻。但他还是听见了。
他想起那年夏天,一岁多的她,坐在他家堂屋的太师椅里。晃着短腿。用两只胖手左右开工,试图抹去额头上被汗水黏住的碎发。一边抹,一边伸着红红的小嘴够他手里的凉西瓜。够不着,急急的喊:“佟地、佟地。”她才会说话,发不出从璧的音节,管他叫佟地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要紧的事似乎都忘记了,只有这些皮毛还刻在心里。想到那情景,他忍不住弯了嘴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