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地搬砖这个活,我干不了了。
听说那天老板他儿子去监工,没想到就看见我晕倒了,他看上去格外生气,然后包工头就把我从工地上踢了出来。
我去你奶奶的!
放屁也不能放的好听点!
老板他小子才十八岁,监个鬼的工!
我不服,自然去找包工头理论,可那个包工头见着我,脸上的横肉抖了抖,随后塞给我这半个月的工钱和另外的五百块钱。
他说,这一片的工地都收不了我了。
因为,这里的工地都是老板家的。
我晕倒的时候吓着了老板他儿子,老板他儿子一怒之下就不让工地再收我了。
而且我还是童工。
这什么事儿啊!
我吐出一口浊气。
这片工地,我干了半年,整整六个月,说不让我干,就把我开了。
我……
这狗操的生活啊!
如果此时的我点上一根烟,妥妥的颓废少年。
十岁的时候,借了隔壁大叔的钱,虽然说已经还完了,但最近那个臭老头子嗝屁了,活了大半辈子了,连个后辈都没有,还得我给他收尸。
什么事儿啊。
给他收了尸,又往家里置办了一些东西,我包里早就空了,比我的脸还白净。
而眼下又没了工地的活儿。
*!
我暗骂一声,只能退而求其次,去酒吧上班。
淘来的N手机屏幕摔了个稀碎,我撇撇嘴,在碎渣子一样的屏幕上划拉。
这破手机是我从巷子里那个二手手机店里找的,听说能拍照能打电话,就是烂的不想个样子。
确是,我弄回来的时候,手机后壳都没了,电池都是黑胶布缠的。
不过能用就行,管他好不好呢。
我依靠这个破手机,成功的在A市里的一个酒吧找到了工作。
别说,这个酒吧是真的大,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酒吧。
大门还是自动的,哎嘿,酒吧里面的地板特别像金子做的嘿,天花板上的灯可真好看啊。
有钱人的生活啊。
为了这个工作,我特地从夜市里淘来了一套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