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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回(一)(2 / 2)

他一双唇又厚又似刀劈斧砍极不规则,但好在嘴不大,嘴角自然上扬,倒显得俏皮。

他一双眼又大又圆黑多白少,

但可惜微微下垂,可说显人疲惫,但亦可说显得乖巧无害。

在场同年龄少年人不只他一个,但在这其中总能清楚将他辨认,倒不是说他长得如何出众,只是他这矛盾又自解矛盾的长相实在特别。

而他现下坐着,虽然无法得知他的具体身高,但从大致身量判断,他的个子不低。

他虽生在尘缨小镇,衣着也不甚华丽,但皮肤着实不错,虽不是肤如凝脂,但也算白净。

他穿了件绀青色布衣,上面有着不少白色补丁,这俩颜色搭配起来很是好看。而他的衣袖处也未见星星点点的油光墨渍,通身看起来利落干净。

思忖半晌的苍耳终有了答案,笃定地道:“好,为了五十两!”

“我知道你始终是会同意的!”台下人一脸得意地起身道,“走吧,我们现在出发。”

“等下!”苍耳赶忙拦下。

台下人微愠道:“怎么,还有什么问题,你还想坐地起价?”

苍耳道:“那自然不是,君子一言快马一鞭!只是你的装扮.....”

台下人打量过苍耳,苍耳自然也打量过台下人。

其实从刚刚坐下开始,台下人的长相和装扮已被苍耳看在眼里、记在心上。

在苍耳看来,他的衣着虽然看起来不甚华丽,实则却非常讲究。

他头顶束发冠,腰间系衿带,带上更坠着佩饰。虽然冠非玉质,衿也简朴,佩饰也不是什么玛瑙珊瑚,只一银鱼。

但事实上,这几件终究是普通老百姓见都没见过,想都未曾想的物件,关键不在质地,而在心思。

苍耳也只是在话本里关于世家子弟的插图上窥其一二面貌。

最重要的,他虽是浓密络腮胡,黧黑深色肤,看似一副沧桑中年人相貌,但很明显他对“化妆”一窍不通:只涂黑了脸却没涂脖子,胡子只沾了下巴却没沾鬓角。

综上,他的种种行迹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欲盖弥彰罢了。

若再细看,他的年纪怕是跟自己也一般大,必是个假扮髯公黑大汉的弱冠白少年没错了。

“我的装扮,有...有何不妥?”少年略显慌张。

苍耳笑道:“这位小公子,既然你想走野路,自然有你想避开的人或事。如果不想引人注目,还是做寻常打扮的好,你这个样子反倒令人印象更深刻。”

少年嗔道:“什么小公子,我明明是...大爷!”

苍耳毫不客气地揪下他的假胡子,道:“还真是你大爷!”

在场话本少年们立即哄笑一堂,而被揭破的少年又气又恼,被羞得直拍桌子。

“你们找打是不是?!”但苍耳喝止了他们,又对少年道:“你还是以真面目示人吧,欲盖弥彰反倒逾显昭彰。”

少年还想发作,可转念一想,他说的也有几分道理,遂应允去做了。

“你去云门后面换好了。”苍耳提议道。

而他口中的云门本是指天上的云殿仙宫,但在这里是与话本戏有关的特有称呼,指台上演员们入场与退场的那道门。

都说坏人死后下地狱,而好人死后都先是轻飘飘地飞向仙宫,再投胎转世。

而在话本演绎中,演员穿过那道门,上了台扮了别的角色就像转世投胎重活了一世。

因此,便化用了云门二字。

少年前脚踏进云门换装,苍耳立即招招手把刚刚在台上挑头的少年唤了过来。

挑头的少年原叫荆芥,身世比起苍耳还要可怜。他父母早亡,由年迈的祖母带大,祖母大字不识,荆芥这

名字还是苍耳娘亲给起的。

他与苍耳一同长大,二人亲如兄弟。

“荆芥,我去趟夙夜,来去的话总不过一日行程。但那小子怎么看都有几分可疑,若是我两日后还没回来便怨我自己倒霉,你速速报与庙堂。”苍耳道,“....要么还是不要了,庙堂找遗体是要花银两的!”

“不行,如果真有这么危险我们不去了好不好?”荆芥听闻苍耳会有危险,自是十分着急。

“五十两哎,我们演话本戏要攒多久?”苍耳故作轻松地笑道,“而且你看那位的小身板,不像是能打过我的样子,即便他是人贩子,就说这十里八乡谁不知我苍耳小爷的大名,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?!”

荆芥道:“可你娘亲可叮嘱过不许你离开尘缨的,而且要不是她又外出行医,你来驿站她都未必愿意。”

苍耳道:“安心啦,你也说我娘亲又出远门了,她每次走都是数月,哪有这么快回来,她发现不了我离开尘缨的。”

荆芥从来都是跟着他屁股后面,实在劝他不动,只得道:“你要真的急需用钱,干脆把你那块颜色古怪的玉佩当掉得了,看样子也值几个钱!“

“那不行!”苍耳摸摸胸前衣下的紫玉,“怎么说这玉都是爹爹的唯一遗物,虽然娘亲不太喜欢提爹爹,但毕竟这是他留在世上唯一一点念想了!”

荆芥道:“好吧,那你一定注意安全,我们等你回来!”

苍耳一拍胸脯,道:“等我回来,这五十两咱们班里子的小伙伴人人都有份!”

未几,少年整装完毕,走出云门。

他见苍耳还在茶室门口跟其他少年有说有笑,不悦地上前催促道:“喂,你来看看,这样总可以了吧?”

苍耳抬头望去,只觉眼前一亮。

换装后的少年大概十**岁的样子,身段修长,宽肩细腰。

他将之前的发冠脱下,将墨发半梳半散,环髻相交处只用一支素朴银钗固定。

他肤如凝脂,唇如点绛,确是个大户少爷未经风霜该有的样子。

而他的双眸像是生来含情犹如一池春水,再配以玉颊生辉更似春意正浓。

总之,就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灵动烂漫的气息。

他现下穿了一袭乳云白色的长衫,腰间系了一条青色腰带,这装扮倒与他身后的樱花树相映成趣。

天瑞时节,暖风袭来将满地落樱拂起,又顺势将其洒在他的发间和眉梢。

而他将眉梢落樱摘下,捏在修长手指之间,后双唇微启轻轻呼气,随把落樱又还给了莺时暖风,丝毫不给春情面。

这般世间罕见的美男和平素倒也可赏的美景,在此,融融恰恰。

苍耳呼散了话本班子,走向落樱中的少年,道:“天色已晚,我建议今日在尘缨驿站住一夜,明日卯时正刻出发。”

“臭小子,你在整我是不是?”少年道,“你看起来不笨,应该知道我愿意出五十两是因为急需去夙夜。现在就走,本少爷自是不怕黑,不怕夜路!”

少年一开口,立即把刚刚的气氛全部破坏掉。那满地落樱想必也是怕了他,叫了阵风来,把自己全部送到了别处。

苍耳解释道:“公子不必着急,只是‘极目观天’上说最近尘缨与夙夜一带常有山贼出没。他们总是昼伏夜出,你又不走驿道,实在危险。”

少年道:“什么狗屁‘极目观天’,江湖小报,这你也信?”

“狗屁”二字出口,落樱离他又远了些。

“极目观天可是我最喜欢的江湖杂报,期期必看!”苍耳转头指着茶

室门口的告示牌,道:“这上面的信息无一有假,不信你看。”

少年望去,告示牌上面果有一张刻有庙堂凤印的告示,所书内容与苍耳所述的“极目观天”内容无异。

他这下明白为何苍耳这个看起来土里土气的少年会被称为“江湖”了,原来都是“极目观天”的功劳。想必班子里其他的少年都大字不识几个,遂成全了能写话本自然也能识字的他借着“极目观天”来唬人。

要说极目观天,是整个凰朝最受欢迎的的江湖杂报。

是一本集江湖门派盘点,英雄侠客宣扬,以及逸闻轶事,飞短流长等内容于一身的大型杂报。

此报乃白玉京望族羽家所创,二十年来长盛不衰,虽不能说内容无一有假,但绝不是什么“狗屁”。

最重要的,庙堂已有告示,少年虽急,可悍匪横行,也不得不再等一夜了。

苍耳见少年眉头终是舒缓,见机问道:“还未请教公子名讳。”

但少年却回道:“你们这个驿站最好的客栈是哪家?”

苍耳讨厌被无视,重复到:“小公子,敢问您大名?”

少年嗔道:“你就叫我小公子好了!”

苍耳挠挠耳朵,道:“不行,叫小公子太奇怪了吧,我们是合作关系,我并没被你买下来,还是称呼名字更合适。”

少年回以一灿烂假笑,道:“我说我姓小,名公子,这下你可以带我去客栈了吧?”

“好吧,好吧....”苍耳也不想与他在这种问题上过多纠缠,毕竟彼此只是“五十两”的合作关系,即决定就他叫“小公子”好了,不定他也没有骗自己呢。经一番自我宽慰,他又道:“小公子,我们这有一家还不错的,要八十八文一晚,我都没敢进去过,今天沾你的光也去住住看,它....”

“闭嘴,你话可真多!”小公子打断道,“带路!”

二人前往“天价”客栈,少年一路不语,但苍耳也没所谓,踢着石子,蹦蹦跳跳独自说着一些家长里短。

“你的名字真的是又特殊又随便。不过我也没资格说你,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姓什么,我娘亲说我没有姓,就叫苍耳。而这苍耳子是路边随处可见的一种草药,也挺随便的......”

暖橙色的夕阳落下得极快,冷紫色的晚霞消得也彻底,今天是十五,升上来的是一轮满月。

驿站白天热闹,晚上凄清,街上唯见苍耳与小公子两个少年的消瘦身影。

在月光笼罩之下,这身影随着它的主人渐行渐远,竟也显得缥缈若虚,似是两个雾点一路向地平线处的月宫缓缓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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