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岚哪能容许他触碰到自己,便是一根头发丝儿都不行,便皱起春山般的眉黛,婉转又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她的新婚丈夫,“殿下,这些贴身小事,我习惯了让她二人来做,就不劳烦殿下了。”
朱柠微微一僵,随即脸上便重又现出一抹温和的笑容,“是我考虑不周,我原没做过这些,自是没有你这两个贴身侍女服侍的好。”
他并非是个蠢人,虽说这是第一次坠入情网,之前从没在情场中历练过,可因自小离家,在外头摸爬滚打十余年,靠一己之力建起诺大的基业,早已在这红尘俗世锤炼的心思敏锐,远超常人。
温岚这么淡淡的一句话,立时就将他从娶到梦中人的狂喜天堂给拽回到了真实人间。
原来,将她娶到身边,只是扬帆出海的第一步,他的新嫁娘似乎并不满意乘上他这艘巨船。
朱柠在桌边默默立了片刻,见温岚换上一件轻便些的红衣,用一枚玉钗松松挽了个发髻,铅华洗尽,素着一张芙蓉面,清清爽爽地走出来,便朝她微微一笑,执起桌上的玉壶,给两只用红线系在一起的碧玉杯斟满了合卺酒。
虽说对大多数世俗礼教,他都是嗤之以鼻,但事关他和心上人此后的终身幸福,这些该讲究的婚俗,他自是一个都不能拉下来。
“还请夫人,与我共饮此酒。”
他端起一杯酒,又亲自将另一杯酒递到温岚面前。只是,在留意到温岚对他的冷淡后,他到底没再厚着脸皮,不要脸地喊人家娘子,而是改口称为夫人。
温岚心细如发,自然也注意到了他的改口,倒是在心里赞了他一句,知分寸、懂进退。
既然她这新嫁的夫君如此知情识趣,温岚便打算投桃报李,朝朱柠微一颔首,举起酒杯,缓缓送到唇边。
朱柠见她终于正色看了自己一眼,顿时酒也顾不上喝,心里又绽开了数千朵烟花,正在那里激动,忽然一团白影一闪,径直朝他扑了过来,一爪子挠向他手中那只碧玉杯。
原本以朱柠的身手,无论是躲开或是擒住那团白影都不在话下,可他只顾着在那里欢喜,又成了只呆头鹅,反应慢了半拍,虽说也能避开,但为了护住手里那杯合卺酒,结果就被那只白团子一爪子挠在了手背上。
但是下一秒,那只白团子已被他拎在手里,蹬着四只小爪爪,喵喵乱叫,原来是一只雪白的小猫。
朱柠看也没看自己手上被猫挠出来的血痕,只是看着那猫,“这猫儿是王妃养的吧。”
春韭见安王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,对自家姑娘的称呼又从夫人变成了王妃,隐隐觉得有些不妙,忙福身道:“正是,这猫儿名叫雪球,平日里最得我们公主喜欢,离了它便吃不香,睡不好,便带到了王府,原本是在东暖阁里锁着的,哪知竟还是让它跑了出来,伤到了王爷,还请王爷恕罪。”
夏桃也请罪道:“都是奴婢没锁好这猫儿,王爷要罚就罚奴婢好了,还请千万饶过这只猫儿。”
朱柠听了她二人的话,不置可否,将手中酒杯放下,顺手将那白猫也放在桌上,他虽松开了揪住猫脖颈的手,但那猫儿却像是被吓傻了似的,呆呆地蹲在桌上,缩成小小的一团,动都不敢动一下,乖乖地任由朱柠有一下没一下地给它撸毛。
温岚见了这一幕,不免有些惊讶,她记得前世时安王分明是怕猫的,倒不是安王胆儿小,而是他的体质和常人有些不同,一旦接触到猫儿,便会浑身起红疹子,又痛又痒。为此,爱慕他的端柔公主还特意将自己养了五年的猫咪直接给丢了出去。
可现在,安王怎的不怕猫了,还敢上手撸猫,他的手上都已经冒出一小片红疹子了,居然还在继续摸?
怕他会伤到猫儿,温岚忙道:“王爷的手怎么了,春韭,还不快去请太医来给王爷瞧瞧。”
朱柠看着她,微微一笑,将那猫儿放回到夏桃手中。
“无妨,本王无事,大喜的日子怎么好请太医呢,那多煞风景。倒是王妃,赶紧陪本王饮下这杯合卺酒,行完这大礼吧。”
温岚迟疑,她若是愿意饮下这合卺酒,又何苦把猫儿放出来呢。
“殿下身上起了红疹子,这酒是发物,不宜再饮,不如,等殿下身子好了,再……再饮也不迟。”反正能拖一日是一日。
朱柠比她想的要更好说话,从善如流道:“王妃说的是,原本要成大礼,也不在这一杯酒水上。”
“都说洞房一刻值千金,咱们不妨早些安歇,成了真正的大礼如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