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尾巴有风险(1 / 2)

非晚走过狭长的通道,来到一个洞穴之中,一位耄耋老者端坐上位,手里握着拐杖,衰老的眼睛依然炯炯有神。

非晚走近前,躬身行了一礼,恭敬又亲昵地道,“老祖宗。”

非晚来之前,老祖宗正与一位长衫曳地的男子说话。那男子脸色惨白,面上似有羞愤之色。非晚也向那男子行了一礼,口中道,“三哥。”

那男子嘴里诺诺唯唯,含混地应了一声“嗯”,没有后话。

“非晚,过来让我看看你额头上的伤,我的乖乖,疼吗?”

“老祖宗,不打紧的。”

地上立着的长衫男子,讪讪地道:“老祖宗,缚鸢告退。”

说罢,男子施了一礼,不等老祖宗示下,便急忙忙退了出去。

老祖宗不去理会,只对非晚说话,“这才变成人身没几天,可还习惯?”

“不太自在,但也不打紧。”

老祖宗慈爱地笑着摸了摸非晚的头发,“什么都不打紧,你这孩子最让我心疼。”

“老祖宗,我三哥是怎么了?看着有些不对劲。”

老祖宗立刻敛去笑容,停了会儿,说道:“你三哥……被绝育了。”

“啊!”非晚跌坐在地上,“怎么会这样!”

“说是不知怎的睡了过去,醒来就发现……”老祖宗抹了一把脸,继续说道,“人类还把它们埋在花园里,还领你三哥去看,还拍了视频传到什么油兔子上面,还求收藏,求评论,实在丧心病狂……”

老祖宗说不下去了,颓然垂首。非晚赶忙上前扶着老祖宗起身,“老祖宗,事已至此,伤心也是枉然,您千万保重身体,我们才有依靠。”

老祖宗听了这话,立刻反应过来,“是了,我得撑住,为了你们几个,我必须撑住!”

“非晚呐,你三哥是指望不上了,现在就只有你了。说来,你也大了。”

老祖宗在非晚扶他的那只手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,然后用力地握住。像是破釜沉舟地下了某个赌注,非晚就是他唯一的筹码。

这位老祖宗,百年前还未成人形,是银狐的“近亲”——一只萨摩耶。因容貌相似,混入狐族得道升仙。却又因在群仙大会上得意忘形,忙着追尾巴,被识破了身份,遭驱赶下界。

然彼时已通灵性,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子,后经过修炼,幻化成人形。坏就坏在本性难移,见到母狗就不踏实,搞得后辈一代不如一代,“狗气”越来越重。还有的后辈,从生到死,都泯然众狗矣。

当初被赶下界的这位仁兄——现今已是耄耋老者——心里一直怄着一口气。群仙大会上被识破了身份后,平日里亲厚的仙友们都换了一副面孔对他。有的说,

“这蠢笨的东西只会汪汪叫,还妄想着浑水摸鱼,位列仙班,简直痴心妄想!”

还有的说:“是啊!走狗说的就是它们。不知帮着人类猎杀过多少我们的兄弟姐妹。”

……

神仙挤兑起人也是要命的,不比菜市场的大妈好对付。

百年之中,每每忆起这些,他都想要争一口气。于是乎率领着子孙后代背井离乡,从冰天雪地的故土万里迢迢来到人群之中,希望靠着人类的智慧基因,提升后代的品质。

当初,这个族群选择人烟罕至的极寒地带生存还有另一个原因,就是他们在漫长的繁衍中,无意之间变异出了一种会使得子孙迅速凋零的基因——“说谎会死”基因。这种特殊性被人类发掘并加以利用,还给他们取名为“亚灵人”。

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使得亚灵人数目锐减,大多由于被迫撒谎而暴毙。无奈之下,亚灵人选择避世。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,“亚灵人”几乎消失于人世间,成为市井传说。但几个历史上著名的司法案例,却的的确确有着亚灵人参与的证据,不仅如此,他们的证词还成为了判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的直接因素。因而,“亚灵人的证词”被编入法典,成为一条结案依据。

可生得多活得多又有什么用呢?生一窝蠢狗吗?重要的是优生优育!于是,不甘平庸的老祖宗才决定大隐隐于市。

子孙们由于模样可爱,大多数成为了人类的宠物。在都市的各个角落都有着他们的据点。只要进入这个据点,就能回到巢穴。

百年来的避世生活使得他们仍保留着古人的生活习性,行礼坐卧都是古人作派。女娃就教授琴棋书画,男娃们练功学艺。

“唉!”老祖宗狠狠地叹了口气,把非晚吓了一跳。

“老祖宗,您哪里不舒服吗?”

“我心累,你们学的那些东西早都过时了,我问你,office办公软件你学得怎么样了?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得学啊!”老祖宗语重心长地说,“你救了沈家公子,这只是第一步,往后你若想和他生孩子,就得做他的秘书,做秘书就得学office。他上一个秘书就是这样办到的!谁知她不想要孩子,找了个姓杜的叫杜累死的把孩子都……真是作孽,生在福中不知福!”

“人类虽然长相丑陋,但我们还是要爱他们。那沈家公子的长相算得上人类翘楚。你就将就将就。骗他和你交//配,只要怀上孩子,他是朝三暮四也好,是始乱终弃也罢,都随他去。家族会替你养育孩子。”

一席话,说得非晚这个小少女有点儿脸红,她堪堪地说:“可是他喜欢年纪大的,我可能还要再等十几年才能让他喜欢上//我……”

“你看你老祖宗我还有那十几年可活吗!你娘像你这么大时,已经下完第一窝崽子了。”

“是。”非晚只得应了。

老祖宗见非晚声如蚊音,知道自己话说重了。叹了口气,道:

“咱们家族风雨飘摇这数百年,几欲灭绝。但咱们从来没放弃过希望。过去的苦难就让它过去。古有骊文曰‘东隅已逝,桑榆非晚。’这是我为你取名非晚的用意啊。好孩子,你今日懂了这番苦心了吗?”

“老祖宗,我不会让您失望的。我一定振兴家族!”非晚的眼睛光华晶亮,脸颊像珍珠般饱满盈润,在洞穴里不甚充足的光线下泛着柔光。

“行了,别让沈公子等你,快回去吧。”

虽然在老祖宗的软磨硬泡中,非晚喊下了口号。可实际上,她好端端一只萨摩耶,生生给愁成了巴哥儿。她该怎么让老祖宗明白,沈濯眼里根本没她,也压根儿没等她回去。甚至有点嫌弃,想赶她走。

非晚原路返回医院,身上的雪白衣衫早已变回病号服。

怎么才能怀上沈濯的孩子呢?难道学着电视剧里,把他灌醉,然后……不行不行,如果一定要做那件事,就必须在他和我都清醒的情况下。

非晚脸颊绯红地想了一阵儿,渐渐痴了。

“小非晚,该上药了。”护士脸上带着笑,推门进来。非晚吓得赶紧把头蒙进被子里。

非晚住院期间,医护人员都很喜欢她,觉得这个小病号乖的很,没事了就团成一团,窝在被子里睡觉,一摸她头她就高兴地在病床上扭来扭去。

就因为这么可人疼,护士们总愿意多关心照顾她。

“小丫头,今天感觉怎么样,伤口还疼得厉害吗?”

“不疼了,一点儿也不疼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