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步芳尘(1 / 2)

万香谷在江湖上名气最大也是最为人熟知的,莫过于他们家出产的花毒,而至于门派的确切位置,从来也没人晓得过,至多也就是晓得个大概方位,我们中除了南宫墨,从没人见过他们的人,更别提一睹他们尉迟谷主的芳容,就连南宫墨,也是在有一年的灵溪大会上,福大命大偶然碰巧遇到了他。

南宫墨说,尉迟嘉人之所以有名气,并不是因为他会做花毒,也不是因为他做谷主做得好,而是得名于他有天下第一的美貌,据说尉迟大美人个子很高额头生得窄窄的,高鼻梁尖下巴脸孔非常小巧,天生一头乌黑亮丽的墨色长发,又不喜欢绾头发,于是每天披着一头软缎子到处逛来逛去,由于性子过于低调内向,除了每年的灵溪大会一般不会露面,即便是在灵溪大会上也是百般包装,对自己的低调内敛一路负责任到底,风衣风帽面具薄纱是他的最爱,即使是遇到也很难有人认出他,从而错失了一睹美人的良机。

关于尉迟大美人的传闻,我小时候听三哥说起过不少。

在江湖中感慨一个人幸运,多半是南宫墨稳稳霸在第一的位置上。

感叹一个人白手起家的心狠手辣,大部分人会投尉迟大美人的票。

尉迟大美人的老爹,是长安水榭听香药栈的当家大掌柜,官拜皇上钦赐的正一品爵位,他娘亲是长安大布商的独生女儿,有个与皇室沾亲带故的堂叔,还有个荣升贵妃的亲姐姐,总而言之尉迟大美人就连出娘胎,出得都很有气势,整一个头顶光环含着金汤匙的奶娃娃,而且大美人打小生得性子乖巧,外加一张标致到没朋友的小脸蛋,众人都期待二十年后又一美男子的诞生,可惜天不从人愿,本来金灿灿的家世背景是大美人的光明大道,结果他老爹横着插上一杠子,直接导致大美人的命运之途变得相当多舛。

尉迟家祖上是给皇室做药的,所以有条不成文的祖训,叫做男传药方女传毒方非男非女不传方,而大美人的老爹恰巧是个老顽固,老顽固不愿意接受新事物,一意执拗嫌他长得不男不女,甚至懒得传他药方,于是众人期待的美男子没能茁壮成长,而是走上了一条充满荆棘的羊肠小道

走上羊肠小道的大美人内心相当敏感,自尊心和保护意识也变得相当强。

八岁时候上私塾,大美人一个铁哥们跑来给他说,自己被发丘中郎将家的公子拿石头砸了手,大美人当时甚么都没说,第二天早上搬了块一样大小的石头,也砸在发丘中郎将公子的手上,之后他和他的铁哥们再没被人欺负过。

十二岁时大美人的叛逆期来了,只是他的叛逆比寻常人都要来得更反叛。

彼时覆雨宫红衣至尊引领的武林潮流还在盛行,长安的孩子们也流行跟风红衣至尊的打扮,扎歪辫穿红衣,一人背一把皮革剑套的佩剑。

经过长期的隐忍,大美人终于受够了大家蠢兮兮的跟风上,于是决定自成一派风格,把雀翎刺绣到衣袖上就是他的独家创意,不绾发,穿深衣,浑身上下绣雀翎,大美人对自己的新形象相当满意。

开始没人敢搭理他,后来有狐朋狗友帮他打气助威,再后来有不怕死的小姑娘扑上去摸他的衣服,逐渐便积攒下了粉丝群体,他本来长得就温柔可人,如此一来更加温柔可人,搞得他老爹直接不想再看到他。

大美人的经典形象横空出世以后,同他老爹之间的关系愈发恶劣。

官拜正一品的老爹觉得大美人忒丢人现眼,于是有意开始疏远他。

被疏远的大美人性子更加反叛,十六时进宫送药,被太傅公子拿把假剑挑衅,大美人当场怒极二话不说上去打了他,太傅公子被扁得吱哇乱叫,引来无数小太监的围观,那时的大美人还不会武功,只是个普通的平凡男孩,情急之下咬了太傅公子的耳朵,这下闹出了大乱子,小太监们踩着正点的去通风报信,很快整个皇宫里都传遍了,他老爹丢不起人,回到家便把他扫地出门,从此不准他踏足尉迟家的大门,他娘亲为他哭瞎了眼,年关还没过便一命归西。

十七岁被他老爹赶出家门,叛逆过头的大美人终于吃一堑长N智,晓得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,接下来有三个月他勤于拜师学艺,后来遇到一位能受得住他性子的好师傅,连续销声匿迹了一年,通过努力再次成功回归大众视野。

这一回他的所作所为震惊了整个长安,大美人先是白手起家创立了万香谷,通过卖花毒赚钱巩固江湖地位,继而采用恶意竞争的手段挤垮了水榭听香,并以收购重组的方式拆解水榭听香,废除药方只留毒方。

南宫墨说,不管怎么说大美人的名气都是依赖天生有副好皮囊,吃苦耐劳收购重组每个男子都干过这事,只不过因为主人公是大美人,所以以讹传讹中便被女子美化成了阳光进取特别不容易的类型,也特别能激起女子天生母性中的保护欲,我仔细想了想,觉得南宫墨说得不无道理。

我以前没有见过他,但我见识过贵人中的花间游,所以我有理由相信,尉迟大美人该是个眼神犀利铁石心肠,天塌下来都不为所动的活冰山,我的任务是求人为大讨要解药,理应尽量少的同他有接触。

我看了一眼千羽,恶作剧的心理再次作祟:“千羽,人家万香谷也算是你们五行宫的半个同行吧,难道你从来也没来过这里吗?”

千羽昨儿晚上跟我打赌的气还没消,半吼着对我道:“人家当然没有来过了!谁要来这里啊,又晒又有臭婆娘烦死了!还是我们五行宫里清静凉快些!”

看着他乖乖钻进我下的套里,我也不甘示弱同他演戏:“既然你们五行宫里这也好那也好,那你干脆呆在你们宫主身边不要出来到处瞎逛比较好,做甚么非要缠上我们?甚么都不晓得还好意思在这里理直气壮的吼,真不明白你是跟来做甚么的,你倒是说说,你除了会围在逸尘哥哥身边打转,你还会做甚么?若是甚么事都有逸尘哥哥和南宫公子在考虑打点,有你在我们的身边岂不是更加累赘,更加拖后腿吗,还不如没有呢。”

五颜六色的死人妖翻了个白眼,双手叉腰扯开嗓子吼:“薛慕滼,你可不要欺负人家没有带帮手来!”

“我就是看不惯你人妖的样子,我就是要欺负你,你又能奈我何?”

南宫墨递了个眼色给逸尘,逸尘回望了他一眼点点头,手上用力,从千羽身后把他拉开一步道:“你们俩都少说两句。”

千羽还想说些甚么,却被逸尘恫吓的眼神吓得一个激灵,乖乖闭上嘴巴。

南宫墨拍着我的肩膀道:“刚说到哪儿了?哦对了,讲到尉迟大美人的事,你们到底还想不想听?”

小禅率先蹦过来,一头扎进我的怀里,抱着我的腰道:“想听想听,南宫哥哥你快讲吧,不然一会进了谷发现甚么都不晓得可就被动了!”

贵人也帮腔;“就是就是,南宫公子你继续,这里只有你一个人还算了解,你只管说咱们只管记,回头可别因为不晓得而犯错误就不值得了!”

于是南宫墨巧妙的,用了一个大家都会帮他圆场的计谋,顺利叫千羽闭了嘴,我也可以继续安安静静听我想听的话本子,小禅曾经不止一次的对我说过,这世界上最适合我的人就是南宫墨,我也承认,他一直对我很包容很宠我,可是只要一想到逸尘,我总会有种想要的东西没有到手的遗憾。

我不晓得,他们两个究竟哪一个才是我真正喜欢的,也不晓得,是不是两个人都没有走进我的心里,所以我都不喜欢,还是只是因为呆在一齐时间长了,心理上才有了一种依恋的感觉,或许这不是真正的喜欢,这只是一种因为寂寞和无助,而被我自己无限放大了的情感并不真实。

南宫墨在讲大美人的事,我就在刘姥姥进大观园的万分惊诧。

毫不夸张的说,整个端州府都是万香谷的地盘,都是大美人的地盘。

端州府位于岭南中部,为百越族聚居地,夏长冬短终年不见霜雪,南部横亘了越城岭、都庞岭、萌渚岭、骑田岭、大庾岭五座大山,当中隐着的那一座山谷就是万香谷,气候宜人漫山花开,灿若云霞常年花香不断,依山成势形成花海。

据说大美人手中有种非常厉害的花毒,叫做万花飘香,与空气隔绝的时候性质稳定,天气愈冷香气就会传播的愈远,非液体非固体也非粉末,而是无色无形,有传言说等你闻到了万花飘香,很快就可以见到无常爷长甚么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