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怪癖(2 / 2)

这是怎么回事,这些小物件不是自己刚刚买的东西呀!

一切都变样了。

两个多小时,不是白白浪费的,可是花了他不少心思,精挑细选出来的每一样东西,他如何能不清楚呢,虽然目下手中这些饰品也很漂亮,也很赏心悦目,可在他的眼里,那可是差之毫厘,失之千里,差的太远啦。

这?他歪着脑袋沉思起来,自己的袋子怎么会变成这样?他一路走来,袋子一直拎在手上,没有离开过身。

不对,好像,似乎什么时候离开过自己一会儿,那是什么时候呢?

他猛地想起来了,就是最后在那张长条坐椅休息的时候,自己将白色购物袋摔在了长椅上,就摔在他与那个青年女子的中间位置,难道说那个女子临走时,拿错了袋子?

这可麻烦了,眼前纸袋里小饰品虽然有二三十件,远比袁野为多,可他压根就没看上人家挑选出来的东西,自觉不如他选的那几样小玩意儿远矣。

算了,抽空去那几家饰品店问一问老板,看是谁拿错的,兴许还能将自己的东西找回来,那可是自己辛苦挑选出来的饰物,丢了委实可惜。

………………

一连三天,《星报》辟出一个大通栏,广而告之,告诉广大读者,报社将于8月21日当天上午于新亚书店举行作者签售会,邀请新锐作家吉衣里予宣传推介他的大作《数风流人物》,请拥趸届时前往支持捧场。

广告一出,顿时引起巨大的轰动,香港众多的读者们奔走相告,有些人甚至急不可待地直接将电话打到报社询问具体事情,报社跟着紧张忙碌起来。

签售会前一天,在方文澜的介绍下,袁野来到一家挺有名的发廊(所谓有名,服务自然周到,礼貌有加,刀子落下来,也切的甚是锋利,做一个发型,居然比江城贵了几十倍,袁野咬着后凿牙,接受了对方的殷勤服务)。

在发型师的精心伺候下,袁野做了个非常精神的发型。原本发型师小哥强烈建议他弄个近两月来香港最为流行的烫头来着,

袁野一听什么烫头,当时头便摇的跟拨浪鼓似的,连声道:“不行,不行,不行……”

开什么玩笑,一个男人去烫头,而且是那种很古怪的花菜头发型,作为一个拥有成熟精神的男子,打死都不干,他绝对不能接受男子烫头的轻狂举动。

记得当年这股男子烫头的歪风从港澳台一路刮到大陆,一时引起内地的男孩子的疯狂仿效。

青春躁动的二哥袁朝便不顾老妈李梅的强烈反对,毅然决然地走进了一家新开的发廊,弄了一个花菜头式的发型回到家中。

为此,他被李梅狠狠骂了一个月,甚至骂到气头上,便要挥动剪刀将他的头发都咔擦掉。袁朝抵死不干,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才弄了新鲜发型,绝对不能让老娘瞎鼓捣。

头可断,血可流,我的发型不能动。

即便是当年,年幼的袁野也是欣赏不来这种男子烫头的样子。倒不是他老古板,实在是没法儿让他喜欢,这就跟后世流行了一阵子的杀马特男孩造型有的一拼。他就是接受不能。

在袁野的指点下,年轻的发型师给袁野修了一个简单清爽的发型出来,本来这头发,袁野便不想大动的,他可是存了心思来留长发的,所以只要弄出一个发型便可以了(他想的倒是挺美,至于这个长发能不能留下来,那就要看上天的旨意了)。

发型师眼看着这么有型的一个脑袋,这么丰富的发量,却得不到任意施为的机会,可怜巴巴地叹了一口气。

三人又来到中环的精品街道,转了五六家服饰专卖店,在方文澜的帮助下,细心挑选了一些衣服以充门面。

他就选了三件白色长袖衬衣,三件牛仔裤,又弄了一顶NEWERA的棒球帽。出现在签售会现场的袁野,就是这般普普通通的邻家男孩形象。

说起买棒球帽时,还发生了一件哭笑不得地趣事,袁野走进NEWERA的专卖店里,随手试戴了几顶帽子,觉得这个牌子的帽子真的非常酷,非常帅气,不觉便动了心思。

前世他有个奇特的癖好,十分喜欢在淘宝上浏览各式各样的帽子和背包,曾经梦想有朝一日,自己发达有钱了,便要尽己所能,收藏一大堆的背包和帽子,以满足自己这特殊兴趣。

如今虽然还没到贫穷乍富一步登天的地步,但手头终究宽裕了些,而且来港一趟,机会难得,不如任性一把,一时激动的袁野,便毫不客气地买下二十五顶帽子,当时的情景直叫方文澜和袁牧瞠目结舌,半天都不知说什么好了。

过了许久,方文澜才一脑袋的大问号,询问袁牧,“袁大哥,你家弟弟何时开始喜欢上帽子了?他这是准备收藏帽子,还是要弄回去当二倒贩子?”

袁牧也是百思不得其解,皱着眉头,摇了摇头,“我也不知道!”

他也不知道自己一向循规蹈矩的小弟居然如此跳脱,何时有了收藏帽子的怪癖。

后来轮到买衣服的时候,袁野又弄了一出幺蛾子,他坚决否决了方文澜的建议,添购一套正装出席签售会(所谓正装,也就是西服)。

方文澜还不忘解释道:“放心吧,袁野,签售会的地址在新亚书店,那里地方够大,有中央空调,气温适宜,穿正装一点都不会感到热,所以根本不用顾虑这个问题。”

他以为袁野抗拒西服是因为担心天气炎热的缘故。

“不,对不起,方哥,我不穿西装。”袁野言之凿凿地回道。

他的回答是不容置疑的,一点没有回旋的余地,言下之意即是,他不喜欢西服,更不客气地说,他非常厌恶西服。

别人穿这东西,他管不到。

但他,袁野此生是注定不会在公众场合穿那种东西的,

所以没得商量。

方文澜感到莫名其妙,怎么一说到西服,袁野情绪如此高亢,这么大的脾气?委实令人费解。

却又一想,面前少年本就不是平常人,平常人能够变魔术一般,将三万化作四十五万?平常人能够在十四岁的年纪写下如此鸿篇巨制,他就是个天才少年,也许天才少年自有其个性吧!

一想到人家的这个特殊属性,方文澜也没有再坚持,就让他穿着这一身装束来到了现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