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八、
开玩笑的。初次与我爱的人一见钟情,我又怎么可能会凭空冒出这样的想法?
只是,借着太阳晒人,我没忍住垂下头,避开与魏子仪对视。仅用眼角余光瞥着他衬衣纽扣,清爽不失英气的成年男人气息,比之我这个浑身大汗,不晓得体味糟与不糟的小毛头,满心所想,是想尽快挖一个洞把自己给埋进去。
当时我依稀好像是问了“什麽戏?”。却也有可能,说得只是“是吗”、“哦”,这样手足无措的应声。
但我永远记得魏子仪笑了笑。
如果你曾经爱上一个人,你永远都会记得他朝你笑的模样。
二十九、
魏子仪是我所遇见,唯一能完全由我的理想型标签出来的一个人物。
即使只穿一身单薄衬衣,那劲瘦挺拔应如青松沉雪,大大方方的伫立于此间,没有常看手机、电脑造成的驼背倾脖,干净得体——尤其是朝我搭讪时说道一句“先生”,我倒不是想单凭一句话就夸他有礼貌,而是短短几句话表现所出来的,既不怯懦,更无卑微,足见其凛然自信。
而我木木呆呆的瞧着他对我笑的时候,那样的灿烂几乎晃花了我所有心神。
三十、
听说美人笑起来,能露出上排八、九颗牙齿。
我对着镜子照的时候,刚好八颗。
魏子仪的牙,我却从来没有机会去清楚地数一遍,罪魁祸首是那两颗小虎牙,老是能勾得我心花怒放。
三十一、
所以别的明星是要先看剧本、剧组能不能符合身价,或适用转型等等诸多理由,才决定签约与否。
我是看人家剧组的编剧有一张俊脸,钟情于此,遂屁颠屁颠的跟了过去。
无偿也没什么,就当是爱情客串。
三十二、
是的,魏子仪是个编剧。
当时工作室手里剧本,毋宁说是花钱买来的网路IP,背景是现代娱乐圈,题材是同志小说。
三十三、
或许不该说是同志,而该要以耽美文化来看待。
作者笔名葵花籽。
据说,她是从青葱岁月开始,已然浸染女性向纯爱小说,长达十年有余。具体详情我没这么清楚,只晓得该作者的微博粉丝将近百万。在这样小众的圈子里,还能积攒出如此热度,也令我深感佩服。
尤其,作者能耐如此生猛,居然敢于把作品用区区三十万,将改编权转让予一个名声未响,由一群大学生所筹办的导演工作室。
这是我回到饭店以前,转身到,想要支持葵花籽的重要理由之一。
三十四、
当然,更重要的原因还是,我同意了参加剧组拍摄。
三十五、
因为名不见经传的缘故,很庆幸的,我成为该剧组男主,还获悉一条八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