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术记忆中,十几年前,从宣城到燕京,每次都尽可能多带货,一年最多跑四趟,钱财不是一次能能赚翻天,要一点点积累。
在远东,家乡也有不少人与罗斯人做服装皮毛生意,边境风险更大,很多人却挺也走险,可见金钱的魅力,赚钱没错,谁为钱舍命,依旧有人前仆后继。
看起来迷惑,就是这时代人的特点。
老妈给寄的一千元,他没敢动,它有大用处。
之前房租的事,几个人也商量了,陆敏与李雪梅身上没带多钱,各有一千,加上老四和他的,六千元,去掉房租二千,剩下四千元进货,一千元用于日常支出。
帐目暂时由李雪梅管理,陆敏协助。
临出门,他是带着四千元的,实在也不多,三千元进货,要进必须是最低的价格,目前市场最火爆款式,卖衣服就怕压货,越压越多,但这个年代见不到的。
人的消费意识被激活,人就跟疯狂一样,爱美的女人,爱潇洒的男士,谁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年轻帅气,都有一颗驿动的心,谁也不比谁少一只胳膊,拦了拦不住。
在坐公交车上,陆敏到后来看他不接话,也不再多语,眼睛瞅着周围的景色发呆,实在走得地方太多了,就歇一会儿,到是罗术不时催促她,越发觉得女人很麻烦。
到了大洪门,罗术不知觉加快脚步,陆敏始终不解的迷也解开,眼中看到不少新款式的衣服,又便宜又好看,眼睛都花了。
转了几圈,一直都是在看,陆敏还挺好奇问。
罗术有点烦了。
先前还在为长远打算,以后规模扩大了,要开服装店,要找可靠的人,老四天天想找老婆的事,一点不着调,陆敏到是不错。
“你就跟着走,看着记下就行,别总问,有些东西,问了我也回答不了。”
也确实如此,象挑选衣服,男人与女人的眼光都不一样,如果只是消费到也没什么,但要是为了做生意,作为男人眼光却是最毒的。
当然,对于罗术更不是问题,只是把前世做的事,少走很多弯路,又走一遍。
很快,他基本确实,多数款式并没有太大变化,扭身就朝外边走去。
“我累了,真走不动了!”
陆敏在身后叫喊起来,眉头皱成几条线,小圆脸耷拉下来,目光里只剩下乞求。
她就没见过,这么不会照顾女生的男孩,眼睛瞅着那些货架的衣服放光,却对身后的她,没几次正眼瞅,哪怕自己冲上去,主动拉手,也没得到几次回应。
这是她最受不了的!
一个女孩支身来到这里,图的自然不是钱,她也想不远,这些会给未来带来什么好处,心中只有一个人。
罗术也知道她的想法,本来就算做什么,也不会有什么牵挂,可想到董茜后,陆敏在他眼中,只剩下是未来服装店的合作伙伴,不是一个女人。
“你站在原地休息会儿,我去去就回。”
他突然看到远处,想到什么,没等陆敏回复,人转眼就消失到一个角落。
半个小时过去了,陆敏有点慌了,这次出门,身上都没带钱,因为身边的男孩揣了很多钱,根本不用她担心。
突然,冒出一个挺可怕的想法,罗术会不会逃掉,他很冷,没把自己当回事,就算不是故意把她抛掉,燕京这么大,找一个人找不到,可不就是失踪了。
此刻,她才觉得自己做了人生最大的傻事,在班级板报时候,了解了这个东部男孩,平时也不说话,最多见面点个头,就这么把自己“贱”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