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4 章(1 / 2)

林菲菲强忍着脾气,这次的代言她是势在必得,虽然现在公司内的女明星,她是风头无两,可难保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。

想到这,她捂着嘴一阵娇笑,“林总比我想象中的要幽默风趣很多啊!”说完优雅的拢了拢裙子,也学着林之南的样子蹲了下来。

肖乐乐看着眼前的俊男靓女,觉得自己活像是个会移动的背景板,反正也没自己什么事,气鼓鼓的站起来准备走。

“你去哪啊?”林之南见他要走也跟着站了起来,可怜林菲菲穿着十厘米的恨天高好不容易蹲下去了,立马又要站起来,半天一句正经有用话的都没搭上不说,尽陪这两位在这玩蹲起了。

“你管我去哪!”肖乐乐的倔脾气也上来了,顾不得现场那么多人,低声吼了出来。

虽说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,可现在这个情况他也只能死犟到底了。正生气的时候突然他感觉脸上一阵冰凉,吓得转过头一看,是一瓶挂满了冰凉水珠的维他柠檬茶。

“这,这是…………?”肖乐乐有点懵了。

“来的路上特意给你买的,你不是最喜欢喝这个了嘛?”林之南看肖乐乐的表情觉得应该是喜欢的,一把将饮料塞到他手里。

肖乐乐这才注意到林之南的西装外套洇湿了一大块,应该是怕饮料在路上不凉了,一直放在西装里包着才弄湿的。

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饮料,“这茶五块钱,你的西装可能五万都不止,真是浪费东西。”

林之南顺手脱下了外套搭在手上,“只要是你喜欢的,你需要的东西,那就不算是浪费。”

林菲菲站在一边目睹了全程后,感觉打脸了,很疼的那种,她觉得这次自己可能真的保不住这个代言了。

“中午一起吃饭吧,好嘛?”林之南看他表情缓和了于是乘胜追击,再一次邀请他共进午餐。

“剧组的饭很难吃的。”肖乐乐有点犹豫,怕他吃不习惯,手指无意识的抠着饮料的拉环。

林之南看着他秃秃的指甲,记得以前他还挺嫌弃的,常说他的手指是小萝卜,直到后来无意间听他弹过一次钢琴后觉得这就算是萝卜,也是萝卜里最优秀的那种。

从他手里拿过瓶子“砰”的一声打开,又递到他面前,“还是和以前一样,为了弹琴和吉他不留一点指甲,连个易拉罐都打不开。”

也许是提起了过去,刚还炸刺的肖乐乐心里也变得柔软起来。“不是说一起吃饭呢嘛,走吧。”

“好,你带我去。”

一边的林菲菲,这就走了?她还站着呢!怎么回事,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不配拥有姓名了是吧?

梅姐接过导演助理刚买来的菜,“抱歉抱歉,林总,摄制组就这条件,您将就一下吧。”

说是饭桌其实就是两个设备箱垒起来的,坐的地方也是一个设备箱,肖乐乐一米七九的身高坐着都憋屈更不要说林之南了,整个人坐在里面缩手缩脚的。

“没事,我觉得这样吃饭挺舒服的。”说罢又往肖乐乐的方向挪了挪身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