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(1 / 2)

魏云斐的伤又养了好几日,才去上差去了,李县令的委任状也下来了,还是在这清风县,做了魏云斐的顶头上司。

拿到委任状的时候,李县令明显是不高兴的,这水往低处流,人往高处走,他也是想往高处走。

他这还是升了,还不如不升呢,虽说是魏云斐的顶头上司,可实质上就是个闲官,手里头没点权。

他李家可就靠他光宗耀祖了,李飞奇是靠不住的,每当想到这里,李县令总是精神抖擞,十分卖力的干起活来,只期望着在自己死之前,能升个对得起列祖列宗的职位来。

自那日魏云斐同萧小宝坦白过后,萧小宝也不去找向天心了,每日在屋里准备如何碾压魏云斐口子的那女子,好让她知难而退。

据魏云斐所说,那女子最为看重的就是自己的美貌还有学识。

萧小宝平时都是一副男子装扮,只不过从她的眉眼间才能看出一些女儿家的娇态。

她说了会帮魏云斐,那是说话算话的,这不,连着都自个躲屋里教习呢。

光自个练也没用,她走路时都是大大咧咧的,怎么舒服怎么走。

这陡然捡要扮作一个大家闺秀千金小姐,还是有些难度的。

萧小宝身袭一身碧绿色罗裙,头顶端端正正是放着一个瓷碗,脚底踩着厚底鞋,双手摊开,上置有书一本,在房中教习着如何“走路”。

这对她来说倒不是难事,从小就练武的她,平衡这里自然也是不错的。

可难就难在,她要压抑住自身,不得使用内力。

她这要护着头上的碗吧,脚下的鞋子就不听话,她要先紧着脚吧,这头上的碗不争气,你说她用手去帮忙吧,手上还放着书,不能动。

这是向天心传授她的《如何成为大家闺秀一百招》中的第十一招,她也大致看了一遍,也只有这一招能用得上。

其它的,说得好听一点就是,暂且还用不上,说得难听一点,就是,没用。

萧小宝是叹了口气,看着一旁笑得合不拢嘴的向天心道:“向天心,我怎么觉得你那《如何成为大家闺秀一百招》是盗版的,我怎么觉得一招都没用。”

向天心闻言是顿了下,随即收回笑意,一本正经道:“怎么可能是盗版呢,宝啊,你要相信你向姐姐。”

向天心说这话时,是眼都不带眨一下的。

“那怎么?我觉得是一点用得没有。”萧小宝干脆放下手中的书,又取下头顶的瓷碗,一骨碌坐了下来,甩掉脚上的鞋子,抱着腿揉了起来。

向天心见状是安慰道:“宝,你要坚持下去,姐相信你,终有一天,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大家闺秀,彻底摆脱你混世魔王的称号。”

混世魔王这一称号,萧小宝也不知道是谁怎么给自己冠上的,这一来二去的,就出了名了,街上小混混哪个见了她,都要喊一声萧老大。

特别是成浩手底下的兄弟,一见着萧小宝,更是殷勤得不行。

“你别笑了。”萧小宝斜了一眼一旁又笑了起来的向天心,无奈说道。

“行,行,行,我不笑了。”向天心立马停了下来。

外面天色也不早了,向天心起身告辞,“我得去店里去了,你好好努力,我看好你。”说完拍拍萧小宝的肩膀,一副大义禀然的样子。

就差说,“要不是我店里有事一定舍命陪英雄了”这话。

向天心走后,萧小宝换下一身的束缚,换上平时的衣裳才出去。

她这些都是偷着在屋里,不敢让其它人知道,除了魏云斐和向天心之外,没有第四人知晓。

她一出了门,青水就迎了上来,“夫人,王婶让我过来问您,今日想吃些什么?”

萧小宝打个哈欠,“都可以,让王婶准备就好。”

要说这府中最受“宠”的是谁,那自然就是王翠平的,每日都按照萧小宝的喜欢吩咐厨房做菜,就光凭这一点,就获得萧小宝的无数好评。

以前魏云斐身边还就着魏平,自从荒宅出了事之后,就让魏平连同王忠三人去处理此事去了。

是怎么回事,萧小宝也没问,大家都有自己的隐私嘛,就像她小时候拿玉佩骗他的钱一样。

厨房做饭也是掐着点做的,魏云斐这才回来不久,就可以吃晚饭。

这魏平有事,李吉就每日跟着魏云斐一起去县衙当他的小跟班。

魏云斐一开始时不同意的,这李吉又不是他的随从,可后来经不住李吉愿意,有加上萧小宝说了,这才让李吉跟着的。

李吉心里很开心,这几天他跟着魏大哥学会了好多东西,每日一回来,就在萧小宝耳边说衙门里发生的事。

而李县令当了个闲散官之后,每日闲得的无事,也喜欢往衙门里跑,拿他的话来说,就是闲不住。

还没到吃饭时间,李吉就在萧小宝耳边念叨起来,说到激动之处,还一边手舞足蹈表演给萧小宝看。

青水和青荷,还有府中其它下人,每每见此,都是捂着嘴偷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