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第 1 章(1 / 2)

赵君厌,人如其名,是人见人厌的一个混小子,自打记事起就从没遭人喜欢过。

其实赵君厌本名叫赵君彦,不过在11岁父母因家庭矛盾离婚而后把他丢在孤儿院之后,他就不喜欢这个名字了,在成年之前,他特意给自己改了名字。

被弃养不是一个光荣的过去,但是他却毫不在意,甚至经常和人吹嘘起自己的这段历史,即便周围的人都在笑,但是多少人内心都在鄙夷,赵君厌知道,他本人是否真的不在意,他不知道。

只是过去太久了,他也不想去纠结了。

成年之后他从孤儿院被客客气气地请了出来,理由是不上进不爱读书,孤儿院不想浪费资源在这样一个人身上。

赵君厌也不是没有受到过孤儿院的礼待,他15岁那年当着孤儿院阿姨和小朋友们的面许了一个愿望,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吉他,第二天,一把吉他出现在了他的床头。

所以他不怨恨任何人,他活得嬉皮笑脸,潇洒恣意,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任何让人不开心的事情。

靠着成年前对吉他的一点儿兴趣,他在毕业后用多年攒下的补助金买了一把新吉他,并正式了酒吧的驻唱歌手。

他有一副好嗓音,一个好相貌,加上弹得还不错的吉他,倒也勉强能靠这份工作混得饱腹。

今晚是GreenMap酒吧的周年庆,赵君厌比以往唱得更加卖力,整个现场的气氛都被他带动起来,热闹的现场舞动着数不清的人群,像要爆炸了一般。

赵君厌勾起唇清唱了一句,然后猛地炸响吉他,撩拨得气氛更加热烈,这一举动很快引起了现场的骚动,甚至有一部分男女开始议论起这个俊俏的小哥。

“今晚状态不错啊,老赵,是不是嗑-药了?”身旁的鼓手讥讽道,加快了手中的鼓点。

赵君厌习惯了这种无聊的玩笑,随口道:“去你妈的。”

然后打开麦克风,动情地唱了起来。

一轮结束,已经唱过三首歌的赵君厌觉得嗓子有些干,对着场下的观众们道了个谢之后就下场去吧台了,那儿摆放着老板事先准备好的蛋糕,是赵君厌最爱的红丝绒。

他满足地用勺子舀了一口,放到嘴中。

“赵哥,今儿这么早就要回去了?”侍者擦着个酒杯,看赵君厌吃蛋糕的样子,心里暗暗嘲笑。也不知道是不是从来没吃过好东西,这家伙特别爱吃甜,得到一点甜的东西就高兴地不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