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从家里出来直接打车奔市中心的gay吧,路上捋捋皱褶层出的衣领,两头张望这座日夜生活的城市。
人潮,车流,擦肩。
可能永远不会在某一瞬间心有灵犀般与某人相遇后注视,也不会有后续的故事。
我租住的房子离市中心不算远,也因如此,它花去了我每月三成的工资来充抵房租。
拿好司机的找零,随手塞进裤兜里,我熟门熟路摸进侧门,和路过的酒保打了招呼便随意就座。
我要了杯血腥玛丽。
事实上我不会喝酒,一杯RIO就能灌倒我,点了杯听上去洋气的红色液体只是充门面。
台上陌生人在起舞,暧昧旖旎的姿态。
我没心思一饱眼福,准确来讲我甚至没有想看的欲望。虽然是gay,但我从来不做上面那个。
那么我来酒吧做什么?
我不知道。
我只想找个地方去,随意糟蹋一下自己,好让我显得不是太平庸。
没有人找我搭讪,我的存在感一向很弱,在扎堆喧闹的同学堆里也很容易忽略掉我。
很奇怪的是,即使被人群包围,身遭充斥着笙歌,我也有种和世界两极分化的错觉。就像歌女咿呀咿呀开嗓,你的耳朵却是失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