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相见,宾见主人以雉为贽;下大夫相见,则以雁为贽;上大夫相见,必以羔为贽。
那么,要与爱花相见,需要带些什么手礼?
大天狗在黑夜山中的宅邸里煮了姜水。
他煮的生姜水足够地滚烫,纯玉打造的壶子也足够地保温。他想,爱花的身子时常抱恙,给她送去一壶滋补的姜水,比起贵重的首饰要有意义得多。
时至叶月,暑气逐渐散去,落叶知秋意,铺了满地的金黄。
天色晚些,大天狗便带着精心调料好的热姜汤亲自送到爱花的房间前。
此时爱花正在房间里插花,寥寥几株椿花便把室内装饰得古朴雅致,也正如她一般明礼勤谨。
为了不打扰爱花的兴致,大天狗悄无声息地走进屋子的炉边坐着,又将壶子挂在铁架子上,让它在火炭之上重新加热。
很快,爱花注意到了静坐着的大天狗,也发现了炉上的玉壶。
自从百鬼夜行回来后,他们见面的次数便越来越多,私底下还有不少的妖怪说他们两个在交往。于是此后大天狗每过来一次,都会引得爱花的胞兄极其地不满。
“大天狗大人每次来看望爱花都总是那么费心呢。”爱花坐下来,提起玉壶为自己的杯子满上。
“等你好了才能带你出去看看外面的景色。”大天狗说。
爱花笑了笑,捧着杯子呷一口,顿时热水中的姜香从舌头窜入喉咙,忽然全身抖动起来,肚子里的寒气从喉间乱窜。她忍耐不住咳嗽了几声,道:“……谢谢……姜水挺好的……”
只是小程度的咳嗽,就直让人想拥她入怀中轻轻平抚背部。
爱花本就精小玲珑,浓密而凌乱的长发自然披散在栀子花色的和服上,而弱质不堪的身子更是衬出病态的美丽,似乎一股幽香之风飘过帘幕,便会轻而让那一具娇体倒落在他身上。
大天狗看得入神,他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怎么了。
“大天狗大人?大天狗大人?”爱花连续叫了他好几次。
“嗯?”听到那幼嫩的嗓音,大天狗才硬是将游离在云霄之外的魂魄拉了回来。
爱花深呼吸一口气,说:“您认为是平家钱财雄厚,还是源氏比较殷实?”
“问这个做什么?”
“近来我欠晴明一身债,打算去赚点钱回来。”
「剩余金币:2333」
「剩余勾玉:6」
总之,她缺钱了。
狐族赚钱方式无非就是通过魅术来骗取他人的钱财。虽然说欺骗是不对的,但是为了生计也没办法。
大天狗随意打量了下爱花的模样,便道:“呵。平家和源氏均为武士,即便狐族擅长魅惑,也动摇不了武家人的思想,更何况你还未到及笄之年,根本不入他人之眼。”
“但是……”爱花去枕头底下找到一小袋不算沉的币帛,当着大天狗的面把财物倒出来,说,“我一时半会儿没法还钱,即使我把我的字画都卖光了,都凑不够啊。”
因长期宅在家中,无所事事,她就把写字练得十分秀美,画画最擅长人像,女红也还过得去。她曾以玉藻前的身份将字画放在狐狸村里卖,但就是卖不了什么钱。
“既然如此……爱花,源氏家的源博雅,个性耿直,人傻钱多。”大天狗建议道。
爱花眼睛一亮:“怎么说呢?”
“哼。”大天狗哼笑一声,“大概你所能骗取的人类,除了源博雅就没谁了。”
事情要说到上一年的小暑。
那一年暑气难耐,还
未到大伏天,原本处在京城的妖怪们都躲在附近的森林里避暑去了。
有一日,大天狗和博雅一同追捕恶鬼,然后误打误撞地闯进了一片森林。
森林有一大片针叶植物,疏疏朗朗地生长在一颗大树的周围。
当他们一路追到针叶草丛旁,忽如从眼前闪过一个影子,这个影子时隐时现。
嘎吱。
嘎吱。
草丛里发出不同于草叶摩擦的声音,他们疑似是恶鬼藏在了树里。
“喂,快出来!躲躲闪闪的算什么妖鬼。”博雅自顾自地在针叶草丛中走动,也不管针叶究竟有多么锋利。
“博雅,她跑了。”大天狗从中捡起了一根金黄色的羽毛。
羽毛闪亮不已,源博雅见到此物后也不再追过去了,捂着眼睛道:“啧,真耀眼。”
“这是一种叫‘以津真天’的妖怪才有的金黄羽毛。”
“她怎么一见我就跑,明明刚才是我救了她,搞不懂。”
“大概是把你当成了捕捉她的猎人,跑了便掉落一根羽毛故意引你捡起来。”
“什么猎人,我是个真真正正的武士!”
他一吼,针叶草处便发出了起伏不断的“啾啾”“嘻嘻”“咔咔”声。
显然是以津真天在嘲讽他。
博雅不服气,拔刀把针叶草丛削成整齐的平面,结果并没找到发出笑声的以津真天。
“博雅,我强调了‘大概’两个字。”大天狗无语。
“切,有头没尾话的让人误会,在说‘大概’之前,你就该多加个‘比如’。”
大天狗无奈补充道:“‘比如’‘大概’猎人爱吃野猪,就去狩猎,相应的野猪会越来越少。”
“怎么又扯到了野猪?不懂。”博雅这个人,总爱懂装不懂,不懂又喜欢装懂。
“只是说‘比如’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