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完,又是一鞠躬。
陈群这套说辞,是有技巧的,遭遇虽然是瞎编的,但是能从措辞间,感受到一个人的文化素质,绝不是一般乞丐,更像一个遭难的读书人,容易被人可怜。
如果是一般乞丐,可能是另一番说辞,行行好吧,给点吃的,诸如此类,这是技术含量最低的要饭方式,无异于,我,乞丐,给钱。
妇人眼中露出怜悯之色,皱了皱眉,说道:“竟有此事?公子勿忧,随老妇入内,取粥饭与你。”
陈群一拱手,步履蹒跚的,跟妇人进了院子。
院子不算宽敞,中间放着一个大磨盘,房子年久失修,显露出土黄色,看着不像有钱人。
妇人前头带路,进了右边的房门。
陈群站在院子里,并没有跟进去,没有别人的允许,擅自进入,那太冒失了。
很快,妇人端着一个黑色大碗出来了,碗里冒出阵阵热气。
“公子快随我进屋,看你穿的如此单薄,想必冻坏了吧!”
妇人怜惜的看着陈群,招呼他进屋。
陈群跟随妇人进了屋,接过大碗,也顾不得烫,就狼吞虎咽的喝起粥来。
粥是用糙米熬成的,虽然米不是好米,但是火候到位,糙米熬的沙软绵密,入口即化。
陈群的吃相,用一句俗语来描述,那就是饿死鬼托生。
直看的妇人瞠目结舌,这人怎么能饿成这样?
一大碗糙米粥下肚,陈群这才恢复些精神,身体也暖洋洋的,总算捡回一条命。
“多谢大婶相助,来日取来盘缠,定当报达今日施粥之恩。”
说完,抱拳作揖。
有道是,礼多人不怪,没事多作揖,即使有不周全的地方,别人也不好开口怪你。
初来乍到,陈群就像一个新过门的小媳妇,处处谨小慎微。
“公子言重了,一碗稀粥罢了,何需报达,只是公子你,将作何打算?”
陈群想了想,说道:“我打算先去报官,救出我娘子。”
妇人一声叹息,说道:“如今的世道乱了,幸有大贤良师起事,要不了多久,这天下就太平了。”
大贤良师?
陈群一怔,大贤良师,莫非是指的张角?
天公将军张角?
黄巾起义?
东汉末年?!
我勒个去,我该不会是,穿越到东汉末年了吧?!
陈群止住震惊,说道:“天公将军是百姓的救星,实不相瞒,如果不是娘子被劫,我早就去投奔他老人家了。”
妇人点点头,说道:“公子看来也有大志,只盼你早日救回娘子,随大贤良师,救黎民于水火。”
果然,妇人并没有反驳,大贤良师,就是天公将军张角,看来黄巾起义,已经爆发了,而这个妇人还是张角的信徒,以为张角真的能救百姓。
陈群没有反驳,违心的顺从她的意思,说不定能产生共鸣。
陈群抱拳说道:“既如此,我就告辞了,多谢大婶施粥。”
陈群正准备离开,却被妇人叫住了。
“公子且慢,我观公子衣衫单薄,恐怕难抵风寒,我这还有些过冬的棉服,若不嫌弃,就与你穿走。”
“那就多谢大婶了。”
妇人找来一套厚厚地棉服,帮陈群穿在身上。
大小正合适,而且非常暖和。
这是意外收获,没想到妇人这么慷慨,不仅给吃的,还送了一件衣服给他。
陈群又是一番千恩万谢,这才离开了。
走在萧瑟的街道上,他又开始发愁了,我该去哪里?
东汉末年,黄巾起义,他身无长技,吃饭都困难,真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