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一屁股坐在路边石凳上,脱下鞋子揉搓着酸疼脚趾,摸到脚后跟时,一手血迹。
“妈呀,还一万块一双,不也打脚。”
嘴里吐槽着,路边匆匆经过的行人投来奇怪的目光。
衣着华贵的女孩子坐在马路边揉脚,嗯,这画面真的太美。
绵绵毫不理会那些异样眼神,按摩完毕,活动活动脚趾头,舒服多了:“可恶的龙诩,也不送我回家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的渣男!”
再抱怨,龙诩也不会回来。她边叨叨泄愤边打开滴滴。
“你是宛绵绵?”
绵绵抬头,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非常清俊斯文的脸,带着钛边眼镜,碎发点点洒落。
站在她面前一米开外,周身轮廓自带着光。
是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林绪。
林绪离开原地向她走来,露出身后他的座驾,那辆保时捷911两盏硕大车灯闪着炽白光芒。
绵绵“”
“绵绵,果然是你。”
她没想到在这儿会遇到人认识自己,瞪大眼睛:“是你?”
尴尬的是,她忘记林绪的名字了
林绪自从上次一别,就对绵绵念念不忘。也曾经打听过绵绵下落,却一无所获。现在意外遇到佳人自然十分开心:“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?”
目光落在绵绵赤着的小脚丫上,白生生的脚在夜色中越发粉嫩,十片小小的指甲花瓣一般
男人心跳砰咚,硬是忍住继续盯着不放的渴望,再看她的装扮,分明从宴会上回来,越发不解。
绵绵耷拉着小脸道:“龙诩不要我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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