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第十二封(1 / 1)

今天,我又做了一件大胆但又蓄谋已久的事情。

我把你的照片打印了出来。

我不是变态追踪狂,我其实没你几张照片,一共就两张,还是去其他同学的空间里面找的,很遗憾当初没有存你的照片,不过就算存了,照现在信息技术发展的速度,那手机早就不知扔哪儿去了。索性,我还没有扔掉你,扔掉你给我的记忆。

喜欢你啊,真的真的喜欢你啊。

现实,你不愿将就我,我不愿将就别人。多么戏剧化的现状,我们不是在演电视剧,也不是为了写小说而瞎编乱造,生活里的喜剧悲剧往往比小说电视来得更狗血。

想你的时间越来越少,想起你的次数也越来越少,可能是快要失去喜欢你的细胞了吧。毕竟七年之痒的科学依据是人的细胞更新完成需要七年。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,只有三年,喜欢你是从认识你的第二年,这是第九的一个年头,七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,那些曾喜欢你的细胞也都慢慢死去,现在新的细胞只是残留着些许执念,以及保持着喜欢你的习惯,一如既往。

习惯的喜欢你,但到底是喜欢的层份多一些,还是习惯的层份多一些,我自己也糊涂了。只能糊涂的去习惯喜欢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