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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颗心

“聂初,我怕你会后悔。”胡景烟不自信的说,她咽下嘴巴里虚无的空气,无边蔓延的绻缱撕咬着她。

聂初捏紧她的手心,一双眼睛开始深沉起来。

“我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,所以你该知道,在我做出决定之前,我就已经深思熟虑过了,所以,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,我永远也不会后悔。”

胡景烟回握他的手,笑的危险。

“那这么说,你娶我,这还是一笔赚钱的买卖?”

聂初揣摩着胡景烟的意思,不紧不慢的站起来了,搂着她的腰贴近自己。

“是的,区区一枚戒指就能把这么漂亮的美娇娘娶回家,多划算的卖卖。”

胡景烟娇嗔着推开他,“喂喂,我答应你了吗,你还站起来。”

不过她嘴上说不愿意,手上却把戒指给握紧了。

“这么说,你不愿意?那好,我把戒指给人家退回去,趁人家没下班,还能把钱退回来。”聂初说着就作势要将胡景烟的戒指脱下来,胡景烟扭捏了会儿,掐住聂初的胳膊,喊道。

“讨厌,你明明知道我是什么意思。”

聂初笑着松开姿势,执起她的手,看着她手上的那颗蓝色钻石,拇指从上面轻轻一抹,低头就望着胡景烟的脸蛋。

“戒指上面的这颗钻石,你知道叫什么名字吗?”

胡景烟摇摇头。本身彩钻的价格就贵的不得了,再看这精致度和造型,菱形的切面闪烁着湛蓝色的色调,嘶吼着自己的来历不凡。一时之间,见多识广的胡景烟也不由得对这个问题偃旗息鼓。

聂初与胡景烟的右手十指相缠,蓝色的光芒便在他们的指间流转。

“这颗钻石,名叫星海之心,是当年我爷爷发家之后,送给奶奶的,奶奶觉着太贵重就一直收着,后来又转赠给了我妈,现在到了你的手上。”

胡景烟贼伶伶的回头,嗯哼一声。

“原来是传家宝,你就不怕我把它卖了然后一脚踹了你,远走高飞?”

“不怕。”聂初胸有成竹。

“星海之心全世界只有一颗,只要你一出手,马上就会有这方面的行家认出来,你根本就逃不了,而且到时候我会把你抓起来,打一顿,然后绑在床上,折腾的你几天几夜下不了床,最后哭着求我说再也不敢了。”

胡景烟扶额,甜不像咸不似的瞅他。

“你看着衣冠楚楚,怎么脑子里想的尽是这些东西?”

聂初轻笑,扣着胡景烟的腰把她推到饭桌上,邪佞的靠近她。

“折腾的意思有很多种,我可以饿着你冷着你,又不是说做那种事,是你思想浑浊把人往别的地方想。”

“又或者是你想跟我做,在暗示我。”聂初捏了一把她腰上的肉。

胡景烟:又被他将了一军……

论不要脸的程度,她跟聂初相比还差了好大的一段距离,想了想,还是赶紧转移话题好。

“古九金那事,其实就是他家的地产要开标了,我想去试试,你介意吗?”胡景烟为难的看着他。

这有点两难了,在爱情上,她不想让聂初心里不爽,友情上,她又希望骆一天可以借此提高事务所的知名度。

个人事业上,她也想利用这次竞标的事给自己的职业铺路。

真是进退两难,骑虎难下。

聂初的表情淡了下来,愉快的表情戛然而止,眸子黑的发沉。

“如果我说不介意,那我肯定是在骗你,但是如果我说不介意,我又会不甘心。而且,你是觉得我会这么好脾气,创造机会让自己的未婚妻跟喜欢的她的男人在一起?”

胡景烟丧气的耷拉肩膀。聂初的回答她事先也想到了。

“可是最近公司的效益都不太好,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真的不想放弃,你就答应嘛。”胡景烟耍赖的窝在他胸口,小手在他的胸膛处拍拍。

“而且古九金就是一个玩咖,没几天就能把我忘了。”

聂初:“……”

“你再不同意,我们公司到时候就接不到项目要倒闭了。”

聂初:“……”

“难道你想看我失业没钱,流浪街头吗?”

聂初:“……”

还没反应?胡景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踮起脚在聂初的下巴咬了一口。

聂初:???

他按下这只蠢蠢欲动的狐狸,不让她再继续撩火。

“想要我答应你也可以。”聂初不咸不淡的瞄着她。

“但是你能给我什么好处?没有好处的事我是不干的。”

胡景烟松开他,推开一步,鄙视的双手抱胸:“……呸,你这罪恶的资本家。”

聂初摇摆着食指,否决了胡景烟的请求,强势道:“小女孩,你没筹码跟我交换这个条件。”

胡景烟不相信的挑眉。

“你确定?”

聂初看着她这样的小表情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心律不齐……她这又是想到了什么?

“你开出的交换条件是什么?”胡景烟问道。

聂初靠过来,眼神若一汪深蓝海水。

“我想要你,这是条件。”

胡景烟舔舔唇……他还真是一点都不让步。

俗话都说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,聂初开出的条件,她也不是给不起,不过需要换种方式。

“好,成交。”胡景烟斜他一眼,可以看到聂初稍稍惊讶的神情,很快又被他收敛了起来,只是看着她的那个眼神,很幽深,似要把她吸进去。

“不过不是现在。”胡景烟出声打断了聂初的幻想,露出小狐狸似的妖媚又狡黠的笑容。

“到时候你就等着吧,看谁让谁下不了床。”

聂初:“……那我要不要去健身房先练几天?”

胡景烟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。@无限好文,尽在www.biqugexx.net

·

聂初身兼多职,比胡景烟还早一天的先回了春城。

她多留了一天,是因为谭芳华从医院里出院了,转移到原来的医院那里。

李医生给她打了电话,说是希望她可以过来探望一下谭芳华。虽然对于这个提议,胡景烟非常的不乐意,但是当着外人的面,她不好表现的那么绝情,还是去了。

到了地方,宽敞洁白的长廊还是那么的令人压抑与沉不过气,每走一步,都似在胡景烟的腿上划一刀的难受。

她站在病房的外头,透过窗子去看沉睡中的女人。她苍老枯瘦,露出的手臂如干枯的树枝似的节条横生。

那都是谭芳华自残留下的伤疤,触目惊心。

触景反弹,胡景烟也下意识的摸向被衣服覆盖的皮肤,似乎底下的疤痕,好像也这般凌厉可怕。

接下来李医生又跟胡景烟扯起了谭芳华的各种,胡景烟拧着眉不耐,最后实在无法忍受就客套的说了一句有事打电话,离开了。

胡景烟没能走多远,准确的说,她刚出了长廊的拐角,就遇上了踌躇不前的伍星仲。

他看到她,非常尴尬的笑笑,双手搓在一起,眼神与胡景烟的眼神对上,立马就不知所措的移了开来。

“我是跟李医生了解过情况,知道你今天会来,特……特意在这里等你的。”

胡景烟的心情说不上太好,没黑着脸,表情倒是表现出了急于走人的一面。

“小时候的事,我真的感到很抱歉,真的真的对不起。不仅仅是我,实际还有好些同学都对你感到非常对不起。”伍星仲小心翼翼的看着胡景烟。

“景烟,再过一个月,咱们班有一个年级聚会,你……你要是能来,大家都会很开心的。”

胡景烟的眉睫上下快要碰在一起,眯着眼,看着这个身材比较瘦小的男人。

她记得伍星仲初中那会儿,比现在还要瘦小,戴着一副比啤酒瓶底还要厚的眼镜,跟书呆子似的。

按理说,这样的人在任何一个班级里,都是非常没有存在感的,而胡景烟之所以能够记得住他,是因为有一次,韩之清当着他的面把作业本的纸撕下来塞进她的嘴里,强迫她把纸吃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