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5 章(1 / 2)

哈佛校训第8条: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。但,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——学习也无法征服,还能做什么呢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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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让她唯一觉得感兴趣的校训。是啊。一个连学习都无法征服的人。有什么资格讨论未来呢?做梦吗?

但所幸,是她是个好学生,并且一直都是。美国的一切都很自由,阳光,微风,沙滩。这里的热情融化了她心里所有的伤痕。

美国人向来开放,甚至可以肆无忌惮的当众接吻。小小年纪就去开房的也不是没有。

她凭着这副能诱惑世人的皮囊理所当然的收到了很多的求爱和鲜花。然而,她只觉得俗气和厌烦。太油腻的东西,她是真的吃不下去。

久而久之,她高傲冷漠的名声就渐渐传了出去。她也没在意。“”呵,这世上能让她动心的不过凤毛麟角。她才不会委屈自己……”

大学的生活多姿多彩,这里没有让她厌烦的闪光灯,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惬意,让人通体舒畅。

再过三五年,等时过境迁后。当初名扬天下的热度冷却下来。她还是她,一个热爱舞台的小姑娘。而不是狗仔无数的大明星,那该多好……!

她可以和所爱的人一起游走于大街小巷,在他伤心难过的时候永远陪伴着他。把自己爱的人宠上了天,就像对待宝物一样。她骄傲的想。

时光匆匆而过,她也渐渐适应了美国的生活和饮食。

再后来,她参加了魔术社团,想着如果将来和男朋友约会的话可以给他一个惊喜。那该多浪漫啊。“她果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女朋友。”她有些得意。

“然而,她却是个目前连男朋友都没有的可怜人。甚至,连初吻都还没有送出去过。”想到这里,又莫名的升起了几分厌烦。

她看着镜子里那个花容月貌的女孩子,实在太不懂,她到底是哪里不好?哪里不如别人?为什么鹿晗要用这种方式离她而去。

“嘿,Elaine,托尼让我把这个送给你……!”同学的声音唤回了她的神智,她唇角微勾,眼眸划过一丝冷漠,说出的话更是毫不留情

“我已经和他说过很多次了,与其在我这浪费时间,不如去找别的女人吧。太油腻的东西我吃不下去,他怎么就不明白……?”

同学有些欲言又止,举着巧克力不知道该怎么办:“那,这个怎么办……?”

她轻轻扫了一眼同学怀里的巧克力,莫名又升起了几分恼怒。“呵,想用这种方式讨她欢心,也要看自己是不是鹿晗啊?”她淡淡的瞥了她一眼:“这个,你留着吃吧……”

她戴着墨镜,嚼着柠檬味的口香糖和“伟霆哥”吐槽着身边的一切。也许是听到了熟悉的语言,也许是对面人实在太可爱。

让她忍不住灿烂一笑。那笑容霎那间恍若雨后天晴,足以惊艳世人……

然而或许是她平时太过高傲冷漠,真的很少笑,看着路过的同学们围在一起惊讶的窃窃私语,还有打量过来的眼神,那种惊艳和痴迷,一切让她忍不住眉头微皱。

她不喜欢闪光灯,对别人的视线更是格外敏感。她几乎已经能断定现在应该有人拍了照片。于是她冷冷的看了一眼右前方30℃角,那个躲在树后,手拿相机的德国男孩儿。

那个时候她还不明白这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,所谓的天生的镜头感。或许她天生就注定了要做这行的。

想起和妈妈的打赌,心情莫名涌上来几分不悦和无奈,她挂了电话,拿着车钥匙,打开她的跑车一骑绝尘。没有再管身后的种种议论。

她是个好学生,一直都是。或许是她太狠了吧。为了达到目的从来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过。或者也是知道没什么人会在乎。

她爸爸算一个,她哥算一个,而别的,呵,妈妈只是为了自己的梦想。那个太阳一样的男孩子教会了她。人要走,留是留不住的……

或许是加州的阳光太耀眼,耀眼到融化了她所有的冷冰。她开始迷上了街头涂鸦,当她拿着颜料肆无忌惮的涂抹,那种感觉让她沉迷。

她在这里体会了很多不一样的生活,除了和美国街舞圈的各种大神battle,她还经常喜欢在街头拦住一个长的好看的女孩子。给她用魔术变一支红玫瑰……

“亲爱的,你真好看,中国人都像你这么有魅力吗……?”

看着艾米欣喜又痴迷的脸庞,她微微挑眉。凑近她的唇边,看着她微微羞涩紧张的握紧了双拳。她轻笑一声,手指轻抚她的发丝,细心的别到了她的耳后。

她似乎是有些失望,却又有些意料之中:“你真是个讨人厌的家伙……!”

那个时候的她得意一笑,调皮的眨了眨眼:“艾米,我可是说了,别对我动心。那你会伤心的……因为我是真的喜欢男人。尤其是,好看的男人……”

艾米轻嗅着手里的玫瑰花,不满的瞪了她一眼:“这么久了,也没看见你喜欢什么男人啊。不如,你今天跟我回家吧……”

看着艾米暧昧的眼神,还有那不太老实的大腿。她轻笑一声,明白该适合而止了。因此,她拿出了自己的钱包在桌上扔了几张钞票。戴上墨镜走的干净利落。

路过的服务员羡慕又痴迷的打量着她,她挑了一个长的最好看的从兜里拿出了几张钞票夹在了她的胸口处。冲她灿烂一笑。最后,再也没有回过头……

她的确看脸,但是那又怎么了?长的好看的人谁会不喜欢啊?更何况,凭她的才貌自然也不该委屈自己。她委屈自己的话,让她身边的那些优质型男情何以堪……?

在她心里,所有的女孩子都是上帝赐给人间的礼物,理应被好好对待和照顾。若是能让她们开心快乐,展颜一笑,那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。

她乐意去哄她们开心,只要她们开心,她会更开心。就当是日子无聊时的小小调剂吧。毕竟如果是男人的话,她倒还不敢这么做。因为她要是这么做了。她哥估计会气死……

想到这里,她又深深的叹了口气,眼眸深处翻涌着浓烈的哀伤:“哥,你是真的不要我了吗……?为什么?是我太不听话了吗……?”

她确实是不太听话,她哥嫌弃了她也正常。但是莫名又有几分委屈。“我一直在哄别人开心,但是哄我开心的那个,又在哪儿呢……?”

然而,她还没有来的及继续她的伤春悲秋。岳云鹏的电话就打了过来。“妹子啊,我本来不想给你打这个电话的。但是……唉……”

“岳哥,到底怎么了?你倒是说话啊。你这是要把我急死吗?”电话那头的美人愁眉不展,咬着唇明显是不知所措。

“妹子,有些话其实跟我没关系。也不应该是我和你说。但是天宇他实在是太让人心疼了。如果你不爱他,你给他个痛快,也好过他日复一日从无间断的折磨自己啊……?”

“什么意思?这跟天宇哥有什么关系?”她眉头紧蹙着,过往天宇哥的失落和岳云鹏的叹息声在脑海中一一闪过。似乎想到了什么,她脸色瞬间变得惨白。

“岳哥,你是说?难道……?”还没等她把话说完,岳云鹏长叹了一口气:“他拼命的学习就是为了去哈佛找你,日复一日,甚至连饭都不吃。

这样下去身体会累垮的。你不爱他,你不心疼,但是妹子,你来看看他,好吗?”

“好吗?她能说不好吗?”当她站在北京的土地上,一切都已经有了答案。“北京,这座给了她所有惊喜和成就的都市,同样给了她青春最美好的回忆。

在这里,她也遇见了那个太阳一样的男孩子。还有那个让她每每想起就不自觉心疼的男孩子。”

北京四中

她站在北京四中的门口,放学的铃声渐渐模糊,可是人流喧闹过后那个如春风般温暖的男孩子却依然不见踪影。

她无数次想鼓起勇气走进那里,去找他。然而复杂又纠结的情感却让她望而却步。直到月上柳梢,天色已晚,门卫大叔笑着问了一句:“同学,你在等什么人吗……?”

“是,我在等一个最让人心疼的少年。”她话音刚落,那个一身蓝白校服的少年背着书包终于走了出来。他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,一滴泪花划过脸颊。

她擦了擦眼泪,走到了马天宇面前,望着清瘦了许多的少年,微微叹了一口气:“天宇哥,陪我吃顿饭吧……!你想吃什么……?”

“我想吃你亲手做的,可以吗……?”郑爽深深的看了他一眼,重重的点了点头。“天宇哥喜欢清淡,所以她做的都是些清淡可口的饭菜。”

望着一口一口的吃着,仿佛在品味着什么的少年。她没来由的一阵心碎,那其中夹杂着的心疼几乎要把她逼疯。她哽咽着给他夹了一块排骨:“天宇哥,多吃点儿……”

他放下了筷子,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,哑着嗓子:“傻丫头,你知道吗?这是我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。”

“天宇哥,你不喜欢我吧……?”她希冀的看着他,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听到什么答案?“是,还是不是?她自己都不知道。”

看到她的反应,马天宇眸光暗了暗,他唇角微勾似乎是在讽刺:“我当然不喜欢你……”

听了他的话,出于对眼前自幼相识的玩伴的了解,郑爽心里的大石头不仅没有放下,反而提的更紧。

看着一脸苦笑的郑爽,他咽下了心头泛起的苦涩继续吃着饭。同时把还未说完的那句话憋了回去。“今天去哪儿住?我送你去北京饭店?”

“北京饭店……?”似乎想起了什么,她摇头婉拒了这个意见。看着装修的古色古香的君山别墅,郑爽粲然道:“天宇哥,反正你也是自己一个人住,你就收留我一晚,好不好……?”

郑爽在马天宇无可奈何的眼神中,知道自己又一次赢得了胜利。她微微垂眸,心却一点又一点的沉了下去:“天宇哥,你说过最讨厌别人住在你家的。你为什么不拒绝……?”

她上下打量了一眼古朴雅致的装修风格,这样的风格是她最喜欢的。郑爽握紧的手指不自觉的颤抖着:“天宇哥,带我逛逛你家吧,好不好……?”

马天宇笑着点了点头。吃过饭后,也真的带她逛了逛院子。别墅是按照苏州园林的风格设计的,雕梁画栋的别墅后面,是一座同样不让人失望的花园。

花园里种了数十颗桃树,彼时正是开的最绚烂的盛景。花园里一株两人合抱方能丈量的桃树下还做了一个秋千。

秋千不远处是一座假山,假山之下红色的锦鲤调皮的跃出水面,活泼极了。她和马天宇对视一眼,眼里闪烁着一样的怜爱。

穿过花园就来到了后院,这里是一间佛堂。殿内一尘不染,一看就是有人经常打扫。

她微微摇头,取过一旁的香火跪坐在蒲团上诚心诚意的上了一柱香。“若这世间有真神的话,佛祖啊,求您保佑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能一生幸福……”

其实她不是不明白马天宇的欲言又止,但是爱就是爱,不爱就是不爱。再多的心疼和愧疚那也不是爱。与其说破大家连朋友都没得做,倒不如就此打住,起码还能留住几分情分。

或许马天宇自己也明白,窗外的月光洒在他身上,为他披了一层神圣的月华。他取过了一旁的古琴,静静弹了一首《长相思》

郑爽睫毛微颤,她把香火插进了紫金香炉里,拿过了一旁的碧玉横笛轻轻和了一曲。琴笛合奏,知音难觅。曲终人未散,马天宇微微垂眸,却什么都没说。

“天宇哥,高山流水知音难觅,我此生只为你一人吹奏,你开心吗?”

他没有说话。他开心吗?开心。即使这甜蜜是夹杂着玻璃茬子,他也是开心的。然而他爱的如此卑微,她却从不肯骗他一次。其实,哪怕骗骗他也好,真的也好。”

马天宇想了很多,一滴清泪划过脸颊,他笑意清浅温柔,比天边的月华还要璀璨动人。“傻丫头,我明白了……”

他变奏了一曲《高山流水》,她以笛声想和。微风拂过,如同在颐和园那天,一瓣桃花调皮的落在了她发间。同样的好时光,不同的却是人心。

琴音空灵,笛声清越,良辰美景奈何天。

马天宇静静的打量着眼前这个美好的姑娘,琴音慌乱了几分。“小爽,我不喜欢你,因为,我爱你……”

似乎有人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,清越悠然的笛声也跟着慌乱了几分。世人常说“伯牙子期一生之约,永不相负。然而这高山流水,终究还是比不上伯牙子期。”

景好人美,你曾说过最喜欢烟雨朦胧的江南。我按照这个替你装饰了这个房子,为你亲手打了一架秋千,院里还种着我们的姻缘树。

晚风吹行舟,桃花拂衣袖。然而我为你亲手铸造了你最爱的家,可是你倒是愿意回来住啊?然而你不仅不愿意,甚至连骗都不愿意骗我。

想到这里,马天宇眸色渐深:“你想忘就能忘,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?你想随波逐流,可我却偏要掀起这红尘情缘……”

一曲终了,她却觉得过了一生那么漫长。马天宇唇角微勾:“傻丫头,愿你我今生,有如此时此刻,生当长相思,死当长相守。”

他固执又骄傲的留下了这句话,没有管身后的姑娘,转身离开的背影却还是显得有几分落荒而逃。她抚摸着手里的“长相守”,双眸划过一滴泪花,刺眼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