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到叶臻收拾妥当上楼,看见程杉正摊成一张饼,平躺在床上仰面看星河。
她听见脚步声,拍了拍身边的床褥:“邀请你一起赏星星。”
程杉没穿袜子,脚丫露在外面,她长着漂亮的百合形趾甲,修剪得整齐,表面干净光滑,呈淡粉红色。
叶臻在床尾站了一会儿,单腿跪上床,伸手捞过身侧的被子搭在程杉脚上,然后才躺下去。
程杉偏头看了叶臻一眼,发现他的居家服里面竟然还穿了T恤。她哭笑不得,伸出食指点在叶臻胸口,说:“程见溪,你这么防着我啊?我又不会吃了你。”
叶臻平静道:“我怕冷。”
“我懂我懂。你太累了嘛。”程杉翻了个身,支起双肘,下巴垫在叶臻大臂上,说:“不过你不觉得,要论起身体素质的话,你才应该多吃益气补血的保健品吗。你这么体虚下去,工作起来也吃力。”
呵呵,体虚。
叶臻快被憋出躁郁症了,他闭了闭眼,在心里催眠自己是好脾气的程见溪,担心自己一时气糊涂了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。
好在程杉很快又躺回去,她望着夜空,说:“程见溪你教我认认星座吧。”
叶臻:“我不会。”
“骗人。”程杉说,“你最喜欢看天文类杂志了,百科知识竞赛、猜灯谜你都能拿奖。这对你来说还不是小意思啊?”
这些对于程见溪来说确实是小意思。
他这个弟弟从小就记忆力惊人,同样一首唐诗,程见溪念一遍就能囫囵背下来。可他必须厘清诗文的逻辑关系,才能开始背诵。
叶臻想起他们去肯尼亚那次,程见溪如同行走的百科全书一般,给他讲解东非大迁徙。
“野斑马、角马、瞪羚,他们依次排列,组成军队一样的兽群,从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保护区来到这里,全程跋涉3000多公里。”
程见溪说起自己擅长的东西,有条不紊,侃侃而谈。
“斑马一向走在最前面,他们吃草茎顶部。而中间数量最多的角马,啃食植物底部。”
叶臻下意识接道:“那羚羊岂不是没得吃了?”
“因为兽群数量惊人,角马更是多达百万。所以等到角马离开后,草地上会长出新生的嫩草,那是瞪羚的美食。”程见溪难得笑起来,他说:“哥,你跟小杉的思路很像。我跟她介绍的时候,她说‘那些羚羊一定气得干瞪眼了吧。怪不得要叫瞪羚,这是受了多大委屈……’你知道的,她总有奇怪的理论,还能自己圆回来。”
那时候,叶臻对这个姑娘,并不是没有好感的。
但仅限于,她可能是他未来的弟媳,是程家的一份子。
……
叶臻想起程见溪,心情有些沉重,他叹口气,说:“你相信人死了以后,会变成星星吗。”
程杉顺着他的话思考下去,说:“中学不是学过质能守恒吗,人死之后肯定不是完全消失了的。他们会变成另一种形态,成为组成这个世界的一部分——正如他们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。按这样的说法,也许星星确实是由很多人变成的。”
叶臻心头微动,忍不住说:“你觉得如果我死了,会变成什么?”
“你呀。”程杉将头埋进他的胸口,声音闷闷的,“可能会变成我的眼泪。”
程杉说:“我小时候看过一本漫画书,上面说,善良的人死了以后,会选择变成眼泪停留在那些在乎他的人的身体里。朋友们想起他的时候,流出眼泪,就像是他的一种陪伴。可如果……没有人再想起他了,没有人会为他哭了,他也就永远的消
失了。”
叶臻心里难受极了,他没有开口。
“所以我想起我妈妈的时候,就会躲起来哭一会。”程杉说,“别人以为我是伤心,但其实我只是不想她消失,我希望她能来陪陪我。”
程杉嘀嘀咕咕说了很久,最后困到抱着叶臻睡着了。叶臻把她从身上扶开,看见程杉眼睑下有轻微的湿润。叶臻给程杉盖好被子,在床边站了一会儿,不知道想了些什么,最后关了灯,轻手轻脚地下楼了。
第二天是周末,一早叶臻就带程杉离开小镇,载她去了佛罗伦萨。
在那之前,程杉从没去过叶臻在佛罗伦萨的家,因为叶臻骗她说他租住的公寓常常提供给同事开会,她住在那里不方便。
当初叶臻和乔恩都担心过程杉要求去佛罗伦萨和他同居,但意外的是,程杉非常平和地接受了这样的设定,并安心在叶臻给她安排的小镇住下了。
叶臻所租住的公寓就在公司隔壁那栋楼,不过五十几平米,黑白为主色的极简现代风。各个房间都收拾得很干净。
程杉溜达了一圈,问叶臻:“这个月你同事还会来吗?”
“不会。还有十天,手头的项目就完全告一段落,最近不忙。”
程杉说:“那我们是不是能去旅行?”
叶臻迎着她期待的目光沉吟片刻,说:“理论上,是这样。我可以安排短时间的休假。”
“太好了!”程杉欢呼,又立刻想起什么,笑容慢慢冷却了一半。
叶臻帮程杉提了行李箱拿进房间,出来的时候看见她有点沮丧的样子,不由问:“怎么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