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候阿叔吃完晚饭就要去夜总会上班,呆到快天亮回来,然后睡一早上。有时候白天还要去做些活动或婚庆,家里几乎就是我和阿哥朝夕相处。
那时阿哥已经和旧书店的于大爷混得很熟了,为了让阿叔睡个好觉,他常常一大早就带着我去于大爷那里,在那边教我识字,带我看书,或者帮于大爷整理那些收来的废书和破烂,有时于大爷有事我们还能帮忙看看店。
过了不久,我们还在于大爷店门口搭了个小摊写毛笔字,红白对联都写,阿哥借了于大爷一方桌子,挥毫泼墨笔走龙蛇,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边看边啧啧:“厉害厉害,别看人小,字写得真不错,漂亮!”
阿哥把写好的对联挂在于大爷店门口当招牌,有生意来了就写,没人来我们两就坐在门口看书。
偶尔来趟生意,阿哥赚了钱转头就给于大爷,说是正好淘几本书回家,或者买些水果糕点喊上于大爷我们仨坐在一起边吃边聊。
于大爷看见阿哥就乐呵呵的。
再后来,阿哥打听到了批发水果的地方,就央着阿叔给他买了辆二手自行车,他每天打一箱货,就放在于大爷的店门口卖,我想吃什么水果卖什么水果。
于大爷说:“你来了之后,我这的产业真是越做越大。”
阿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一笑:“我妹子喜欢吃水果。”
坐到差不多时间,阿哥就带着我到菜场去买些快收摊的菜,回家弄了饭喊阿叔起床吃饭。
下午我们就待在家,阿哥淘了本《唐诗三百首》,没事就教我念,他读到“云本无心水自闲”这句的时候无比向往,说这是他曾经最喜欢的一句诗。
我就学着他在嘴里反复咀嚼反复回味,这就是一句大白话嘛,云本来就没有心脏,水本来就悠悠闲闲的呀。
也有出去的时候,阿哥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土堤上采花摘狗尾巴草,找天牛捉知了,蹲园子外看花还有画画。
清晨这堤上有大片大片的喇叭花,我们出门的时候还开得可旺了,可等我们回来的时候一朵都不剩,连花骨朵都看不到,你根本找不到一点这里有花的痕迹,我一直都叹为观止,觉得这真是太神奇的一件事啦,就像老天爷一早丢了个花布毯子下来,晒了晒到点又收了回去。
阿哥也会骑着车带我过了桥去市区逛街,只逛不买。
还去过市里的“新华书店”,我回来就跑去和于大爷说:“‘新华书店’好大啊,人可以在里面跑起来,书都是崭新的,于大爷你这里跟它比起来真是差远了。”
阿哥阻止我,说不礼貌。
于大爷笑呵呵地不以为意:“谢谢洄洄那,拿我这收破烂的产业跟‘新华书店’相提并论,荣幸荣幸。”
我们也去西头坐船过河,也去滩上看人打鱼捞虾。
渐渐地我不再躲在阿哥的身后,渐渐地我不再那么怕人,还和巷子里的文子成了好朋友。
她常常来找我踢毽子跳皮筋,玩皮筋时我们把皮筋的一头拿凳子箍了,另一头轮流牵绳,刚开始我还是离不了阿哥,阿哥就拿本书在旁边守着我,有时候也帮我们牵绳。
后来我不再需要阿哥随时陪着,我会去文子家找她玩,也会偶尔怯生生地跟在她身后找其他人一起玩。
就是有一点不好,文子家是卖泥鳅黄鳝的,常常一大桶一大桶摆在大门口,时不时还会蹦出一两条,而我生性就害怕蛇、黄鳝、泥鳅这一类。每次去她家就跟进了鬼屋似的,大喊着冲过大门冲进她的房间,又大喊着冲出来,要是碰巧有那么一只黄鳝蹦出来,跳到我脚边,我能吓得鬼哭狼嚎,文子在一旁看见能笑上一天。
一次玩儿回来,就听见文子家隔壁的李大婶和谁在说话:“李老师真是个痴情种。”李老师就是我阿叔,巷子里的人都喊他老师。
我回来把这话跟阿哥一说,问阿哥:“什么叫痴情种?”
他皱着眉头想着该怎么给我解释,只好说:“就是只对一个人好吧。”
我抬起头看着阿哥的眼睛,阿哥的眼睛真好看,我说:“那我也要当阿哥的痴情种。”
阿哥顿时满脸通红,一拍我脑袋:“小姑娘家家的,瞎说什么。”一转身走了。
只剩下我愣在原地,想不明白为什么阿叔可以当痴情种,而小姑娘家家的我就不可以。
难道“痴情种”只能形容男的,不能形容女的?就好像阿哥刚教我的“她”和“他”?</li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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