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史遇春
离散,已经成了当代婚姻的一种常态。
在我还是孩童的时候,十里八乡要有一个离婚的,肯定是要被邻人们说三道四、是要被乡人们鄙弃的。
人们一边羡慕着携手白头的夫妇,又一边传扬着离婚的自由。
婚姻是复杂的事情,我不明白,对于婚姻,究竟要怎样?离婚,又要做如何的考虑?
人活着,都不容易。
考虑自己不容易的时候,顺带换位思考一下别人。
考虑成人自由的时候,想想孩子的无辜。
希望别人为自己改变的时候,想想自己为别人改变过多少?
实在没办法了,最好能好合好散。
不过,看看这天下,离散的,大多都是骂、打、恨……之后的结果。
我知道,以上所说的,很多都是废话。但是,只要这废话多少有人看,我还得继续写。
现代人的离婚,就不说了。
据说,有一份唐人的离婚协议资料,我就借过来,在这里说说。
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资料中,有一份“放妻协议”。这个“放妻协议”,有人说,就是唐朝人的离婚协议。
至于这个协议的朝代是唐、是五代、还是宋,那就留给历史学家吧。这里,以“放妻协议”内容为主,不及其他。
先看这份“放妻协议”摘录的原文:
“凡为夫妇之因,前世三生结缘,始配今生为夫妇。若结缘不合,比是冤家,故来相对;即以二心不同,难归一意,快会及诸亲,各还本道。愿妻娘子相离之后,重梳婵鬓,美扫蛾眉,巧呈窈窕之姿,选聘高官之主。解怨释结,更莫相憎。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”
文字不多,逻辑清晰;篇幅短小,内容完整;用字简练,情感真挚;虽为离散之词,确为精巧美文。
很明显,这是男方写给女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