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素日里觉得,我家的日子还算锦衣玉食过得去,莫炎尘的砚月山庄算高端大气上档次,而南宫家不是一般的有钱,整个莲华殿就是一个缩小的宫殿。
主殿坐落于恒山的中轴线上,建筑恢宏气派庭院云容水态,正门骑在本园的南墙上连墙而建,一进的朝房外影壁前,皆以鹿角木圈建了满涂油彩的木栅栏,名曰挡众木,二进的正殿两侧分布了东西配殿及东西掖门,又有值房及回廊,殿门朝西开共有殿房一十二间,庙宇式,琉璃瓦,犹如仙山琼阁。
大殿身后是一个四周环廊的宁静湖泊,湖中满植素白宁静的子午莲,前景中的三座重檐大殿呈山字形映入湖中,一道白色大理石拱桥架通了湖心与湖岸,湖心有一台名曰镂月云开,人工修建三间殿,遍植芳芷杜衡幽兰牡丹,殿前以文石为坡,后湖西北侧有万字祈福楼,东北侧立有秀山堂,秀山堂与莲华殿隔湖相望,另有进出的院门。
我不晓得老爹有没有来过这里,不晓得三哥有没有来过这里,我之前一直以为,指腹为婚的事只不过是个,可供三哥拿来取笑我的谈资,一直以为南宫家的资产是不是富可敌国,同我之间半点关系也无,若说在我仅有的小半辈子中,有哪一刻是认同了老爹和三哥的理论,大抵便是这一刻。
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,有钱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,我突然想到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俗语,我想其实贵人说得也不是全无道理,或者我也可以学习沉烟,学习沉烟演一出柔弱无助急需帮助的戏码,借南宫墨的钱势权势渡过这一回的难关。
想到南宫墨便想到他的花里胡哨,我的一颗小心肝又开始有些肉疼。
不管怎么说,嫁给他还是不如嫁给逸尘,来得更叫我称心如意些。
早饭就开在莲华殿里,按照礼节我必须要代表泰山派拜见南宫掌门夫妇,好在三哥死前称职,教会了我一整套经得住考验的繁文缛节,整套流程完成已经过去两炷香的时间,我落座时南宫墨紧握的双拳才放平,掌心里有指甲印痕。
南宫掌门话不多,浓眉大眼平下巴,瞧着比我老爹要年轻不少,讲话简明扼要,先是问过我一路上的遭遇,又适度安慰了几句,大意是他与我老爹是至交好友,又因我娘亲与他的夫人早年间沾了些姻亲,叫我把这里当做是自己家,不管是甚么事都不要见外,关于指腹为婚的事并没有过多提及。
这一点令我很欣慰,毕竟我娘亲已经死掉好些年,现如今不管是哪一方,再要死抓着旧事不放手,倒显得有些小家子气十足,再说我家里的人才都刚死绝门派也没了,这时若是强行要提亲,倒很有些趁人之危的强娶意味。
南宫夫人是个肤白貌美的美妇人,削肩细腰丰满摇曳,一双眼睛生得神采奕奕尤其美,与其说她是南宫墨的娘亲,不如说她是南宫墨的姐姐更令人信服,征求过南宫墨的意见,便把我和贵人安置在秀山堂的东楼,据说是因为地偏人少,不至于暴露我的身份,同时也是为了我日常练武方便。
饭桌子上的话讲得再好,也不过是说给我这个外人听的,名义上是早饭,实则是万年不变的家规,在座的都是南宫家的人,小禅、杜枫、莫涯和贵人,连莲华殿的大门都没能迈得进,更遑论是在座。
你要问我对老两口印象如何,我只能说是和善不足精明有余,人不坏可心机比较重,大家要晓得,我老爹和三哥都是玩心重的人,我同他们在一齐呆得时间久了,对于有心机的人反而不晓得要如何应对,又因是沾了指腹为婚的姻亲,言辞间便更为别扭,每句话至少要在脑袋里考虑过三遍以上,才可以斟酌讲出口。
一桌坐的还有南宫墨的两个长姐,年纪大一些的名叫南宫雪,穿了件半新烟灰色软缎交领长衫,领口和广袖处一并滚了古紫色的掐牙,袖口外露了截冰雪般皓白的手臂,腕上套了个细圆条的镯子,半透明的灰紫色冰种玉髓材质,这人的性子比逸尘还要疏离,多余的废话一概不说,连饭都吃得很严谨,更别提笑一笑。
年纪小一些的名叫南宫雁,天生哑女,锦衣华服长发半绾,圆圆的大眼睛,眼角微微有些下垂,像一朵安静幽香的蕙兰,性子温顺不强势,我答话的时候她一直在温和的望着我微微的笑,有一度我甚至怀疑,她是能够听到我说话的,可南宫墨说他姐姐只是条件反射,并不是真的能够听到。
沉烟坐在我和南宫墨的对面,由于我的到来,一张粉脸气得蜡黄蜡黄。
昨儿晚上多亏小禅的提醒,今儿早上进门时我便对南宫墨说:“南宫公子,你说得与我一处坐的事,我本身是没有任何不方便的,可须知你同沉烟姑娘的关系,与我这个外人是需要介怀的,你公开拂了姑娘对你的好意,这事堪比雪上加霜,还请公子看在你我相识一场的份上,不要推我出去做恶人,万一沉烟姑娘多心,我倒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我既然接受公子的邀请来这里避风头,自然是能少一事便少一事,你们之间的事还请不要牵连到我的身上。”
南宫墨对此深表不以为然:“娘子怎么会是外人,你一个明媒正娶进了门的正房夫人,倒害怕一个寄宿在自己家里的歌女,这事若是传到江湖上,还叫小爷我的脸面搁到哪里去,还叫小爷我在江湖上混不混了?”
我甚是懊恼,千不该万不该,我娘亲当初便不该答应这桩婚事,我也不该一时冲动,偏听偏信他的话,大老远跟着跑来恒山,姑娘我如今甚是后悔。
沉烟坐在我对面,气得柳眉倒竖眼睛翻白,喝空了的瓷碗啪的一声顿在上好的红木桌子上,对身后的小丫鬟吼:“你眼睛瞎了!米粥喝没了也不晓得盛去!”
小丫鬟唯唯诺诺大气不敢喘,低着头又盛上一碗搁在她的面前,沉烟没好气盯着我,饱满的胸脯鼓了几鼓,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道:“哟,一个才进门的倒比我这先来的更为得宠!墨,你这人也太薄情了吧!”
南宫墨对她的话充耳不闻,把撕好的葱油饼放进我面前的盘子里。
沉烟碰了冷钉子,当场破开高音翻了脸:“墨,我跟你说话呢!你听到没有!”
南宫墨横了她一眼冷声:“有话吃过早饭出去说,再喊扣你下个月月银。”
沉烟破开的高音戛然而止,薄弱的肩膀在晨起的空气中瑟瑟发抖,一只手用力抓住散开的石榴红缀蕾丝的袖口,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只黝黑粗糙手指微胖的手,与她那张化妆精致保养精细的脸蛋,极不相称的一只手。
三哥曾经说过,手之于女子是第二张脸,一个女子即便妆化得再精致再漂亮,只有手才能说明她的出身,手生得美的才是真正的出身高贵,反之亦然,我再次哑然,三哥的经典理论果然是千古绝唱。
南宫夫人笑颜娇丽,明眸善睐环视一圈,对当值的小丫鬟们吩咐:“你们把这里收拾一下,不要弄坏我的红木家具。”说完便挽了南宫掌门走出门,南宫墨两位长姐也都一前一后回房,他跟在他娘亲的身后追出去,他娘亲摇曳着丰满的身形在廊下问他“墨儿还有事?”
南宫墨道:“娘,慕藻初来乍到一切都不熟悉,孩儿今儿要带她出门转一转。”
她娘亲笑语出声,娇丽丽的高声道:“也好,要尽到你的地主之谊!”
沉烟坐在我的对面,疯狂的把桌布连同桌子上的碗筷一齐摔到地上。
我在她的疯狂中静默,静默的意识到,她已经把我列为了头号情敌。
作者闲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