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轻人本就火气大,尤其是这些整天横行霸道的暴走族,随着这声起哄立马一拥而上群殴起风狼。
论身手,这些小子随便一个拎出来,也不能是风狼的对手。
但风狼现在就一个人,对方二十多人,他就算再能打,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。
片刻工夫,他便被那群暴走族打翻在地,连车和钱包还有电话也都被那些家伙全部抢走。
风狼躺在低上缓了好半天,才终于撑起身子。
刚将身子支起,他就看到自己眼前多了双皮鞋。
抬头看去,只见一名头发梳的很整齐的帅气男子站在自己面前。
“需要帮忙吗?”
听到对方问话,风狼吐了口带血的吐沫,摆手道:“用不着,我会让那些小崽子知道,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会有什么下场!”
今天这事儿,对于风狼来说,用奇耻大辱形容毫不为过,他自然不可能放过那几个小子。
等到他联系上小弟,定会上门—一拜访回去不可。
“抱歉,你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!”
“什么?”
风狼诧异抬头,然后就看到了个黑洞洞的枪口。
“砰!”
在风狼错愕眼神中,脑袋上多了个血洞出来。
干掉他的人正是高晋,原本他的目标是青鸟,但在路上阴差阳错遇到了正在跟暴走族赛车的风狼,便跟上了风狼,将青鸟交给了约翰去处理。
在他击毙风狼同时,约翰也来到了音乐厅,坐在了青鸟的后排。
青鸟虽然是嘿道成员,但他并不像其他那些不学无术的成员,他是东大毕业的高材生,加入神风社,只是因为混帮派比上班更赚钱。
岛国这边的公司,大多都是终身雇佣制。
这种制度意味着进入公司后,没有重大过失,这辈子都会在这公司工作,一直到退休。
这样的保障固然很好,但同时也限制了员工的晋升通道,基本上就是多大年纪赚多少钱,每月多少钱只需要知道年龄和任职公司,就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。
甚至不管你干好干坏,相互之间的区别都不是很大。
对于这种僵化制度,以及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手,青鸟自然不愿意。
正如他给自己起的绰号一样,他要像鸟一样自由,不会被大地束缚住。
因此,他的很多喜好,其实跟帮派内其他人都不一样,同其他干部的关系也没有多好,向来都更习惯独来独往。
而这音乐厅算是他每周都要来的地方,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感受到他理想中的生活模样。
今天音乐厅演奏的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,这曲目他虽然已经听过无数遍,他没次依旧能让他听的如痴如醉。
而且他一边听,一边还闭着眼情不自禁地跟着指挥打着拍子。
正陶醉时,他忽然感觉自己脖颈微微麻了一下,下意识回头看了眼,发现后座是名长发白皮,便没有说什么,只当刚才是他的错觉。
造成这反应的,除了约翰的皮肤颜色外,更主要的是,约翰那模样穿上西装之后,确实很像艺术家,这才让青鸟没有多想。
约翰那边动完手,又等了一会儿,看到青鸟靠在登子上不动后,这才起身离去。
青年那模样,要是不注意看的话,确实跟睡过去了一样,完全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….…
相比他们几个的顺利,十字架那边遇到了些麻烦。
神风社三个干部中,不管是实力还是小弟数量,最强的那个当属赤虎。
而且那家伙没有什么嗜好,一天还总是深居简出的,其他几人想要接近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便将他交给十字架处理。
毕竟十字架那把狙击枪的远程狙击能力大家有目共睹,最适合对付这种目标。
但十字架埋伏了一天都没见到赤虎出现,不得己之下,他只好冒险抓住了赤虎(王李赵)一名手下,询问赤虎在哪里。
“`”他去港岛了?”十字架诧异道:“他跑港岛干什么去了!”
“我们老大有一批货在港岛丢了,这次过去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,昨天晚上刚刚走的,不相信你可以问其他人!”赤虎小弟回道体。
“不用了!”
说话同时,十字架便扭断了那名小弟的脖子。
他有自己的判断,赤虎一直没有出现,肯定是不在横滨,至于在不在港岛,那是他们黑虎帮的地盘,查起来不要太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