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这国外,就是地儿大,有点资产的,有私人海域,私人马场,私人高尔夫场,私人猎场……
作为被四国王室关注的电影,《塔玛拉》拍摄可谓是一路开绿灯。
这不,今日要拍摄的片段,便是塔玛拉在比利国得到了情报后,被安托万伤透心分开后,又接到了新任务——
勾引爱尔国的大将多米尼克·佩皮斯。
多米尼克的父亲是爱尔国的侯爵,但他却是私生子。
小时候,没少被侯爵夫人针对,甚至被送去了乡下。
在乡下,他生活艰难,成了名副其实的野孩子。
可也因此,养成了他坚毅又圆滑的性格。
后来侯爵没有儿子继承爵位,这才想起了在乡下的私生子,将人给带回侯爵府。
多米尼克凭借侯爵给予的人脉,傍上了当时还没成为爱尔国王的三王子。
等三王子登基,他也就被重用。
之后在战场上,通过军功,一步步成为了爱尔国大将。
这一次有间谍说,爱尔国有对英吉利边境动手的打算,故而让塔玛拉接近多米尼克,探听是否有这件事。
若是真有其事,便进一步探听布兵图。
多米尼克这人,似乎因为侯爵夫人的针对,对女人有了阴影——当然,他也不喜欢男人。
故而上层决定派遣刚刚完成了一个任务的塔玛拉出手,看能不能拿下这位大将。
嗯……听起来似乎很夸张,这种两国之间的战争,又怎么会因为一个女人而改变。
只能说,历史有时候的确就是这么夸张。
间谍利用美色策反或者探听都是无往而不利的。
否则,也不会有红颜祸水这个成语。
多米尼克这人没什么特殊爱好,也很少参加宴会,出行更是一大堆人跟着,没有任何照片流传出去。
但他有个习惯,每年都会在假期时,去养育他的乡下住上一个月。
他在那里买了一个马场,挂在堂弟洛克的名下。
他每次来乡下,都会来这片马场跑马。
而洛克是个摄影师。
塔玛拉作为名模,也会接拍广告。
这一次,“恰好”广告的摄影师就是洛克,拍摄地点,选的就是这马场。
塔玛拉这一次就是要佯装不知道多米尼克的大将身份,与他来一场“穷小子与名模”的美好恋爱。
这种抛却身份的恋爱,也更能取得多米尼克的信任。
这一天,塔玛拉,骑在一匹白马上,一身田园风的长裙,头上戴着一顶贝雷帽。
简单的穿着,却为这片马场增添了一抹艳色。
洛克不断地对着她拍摄,嘴里赞叹的话语,就没有歇过。
多米尼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来到马场,对骑在马上的女人,一见钟情。
但多米尼克这人,是虽说是大将,可从小吃百家饭的经历,让他骨子里有着商人的狡猾。
他习惯让猎物自己送上门来。
他将之称为——狩猎的乐趣。
只是他不知道的是,这一次他才是猎物。
即使猎人四肢纤细,比他遇到过的任何敌人都还弱小。
——
间隔太久,这里汇总一下宋时慢拿下角色的原因,让宝贝们有个印象:
说服导演麦基:用全息电影技术,画大饼,麦基对成为大导很执着。
说服编剧罗丝公主:用模拟器模拟她上位成为女王的路线,也就是说女主给她当军师。
说服塔玛拉本家的人哈维斯(经纪人):兑换股市天才buff,带着他赚钱,并且成为他的艺人(欧美)。
说服投资商梦工厂唐纳修:直接拿黑料威胁,这个人对宋时慢恶意满满。
大概就是以上,总结就是:这一局Vp是系统九九。
这个角色宋时慢付出最多,当然回报也会很大很大,后面有个关键剧情。
之前很少使用金手指,为了这个角色几乎透支了很多妖精币。
这些剧情都有用,因为后续会有一个大剧情,这么写有我的考量。
这个月先每天2000字,下个月正常更新。
谢谢大家的不离不弃,看到你们还在,我很开心,我也会好好完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