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拜天地,二拜高堂,夫妻对拜……”这样的场景想必在凡间,每个人都会感觉熟悉。
天瞬微笑着,跪伏在忘川河底,他的指尖划在水面,漾起一圈的涟漪。
凡间的新娘内穿红袄,足登绣履,腰系流苏飘带,下着一条绣花彩裙,头戴用绒球、明珠、玉石丝坠等装饰物连缀编织成的“凤冠”,再往肩上披一条绣有各种吉祥图纹的锦缎—“霞帔”。红衣服穿在身上怎么看怎么喜气,尤其是顶带花翎,身着蟒袍玉带的新郎倌站在一旁,一派喜气洋洋,好不热闹。
“阡陌,阡陌……”她好像很幸福,很幸福,那就好了。
天瞬的指尖硬生生地由着忘川河的冰冷浸染泛青,他只是笑着,温温的笑着,带着一丝的甜蜜。
无妨,只要他记着就好。
阡陌有说过,只有喜欢才可以嫁给一个人。所以阡陌喜欢那个凡人,很喜欢,他们会在一起,然后生很多的小娃娃。
“你还不悔吗?”阎君陪伴他多年,冷峻的眉眼终于忍受不了他常年寡言不语的模样紧锁不消,他抽出一张暗红的火信,握在掌心,顷刻间化成一点点不灭的火光,温暖天瞬的体温,照亮了整片阴冷的地府。
“阡陌,她利用了你,引你犯清规,令你成不了佛,她是佛给你的历练,也是佛的棋子,凌驾,你受骗了!”忘川河的冰冷,阎君怎么可能会不知道,凌驾的委屈,他只能看着,却劝阻不了他。
“她在笑,阎君,我很开心。”他只希望她能幸福,哪怕那个人不会是他。
初次遇见他,是在他刚进入仙界,众仙皆叹他芳华无端,连佛都赞他玲珑剔透,收为佛陀。
再次相遇,却在忘川河,他眼睁睁的看着他进入河底,接受佛的惩罚。
真的有那么喜欢她吗?一个不入流的小鬼!阎君不明白凡间所谓的真爱,纵是每日都有自缢殉情的情人魂归地府,他也只是看着,任着,面无表情地在他们的生死簿上写上判决,无视他们满心的戚哀,啜泣不已的容颜。
可笑,真可笑……
凡人总以为今生无缘,世间烦忧,以为一死了之,黄泉路上,就能相依相伴,不离不弃,还是生死不离?
愚蠢,真是愚蠢的凡人,世间万物冥冥中自有定数,肆意更改生死簿的安排,也由不的他们要接受任性之下的惩罚。
天瞬自然清楚阎君的为人,说的好听点是严谨尽职,难听点就是阡陌所说的冥顽不灵,对于他本人认定的事情,不论事后结果如何,他还是依然认定他所坚持的看法,“阎君,请唤我天瞬便好,凌驾是属于仙界的,我现在是天瞬,忘川河下的天瞬。”
没有什么不甘、委屈,这是他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