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鬘甩甩头,丢弃那些杂念,继续往前走。越往深处走就越是空寂无人,越是让蝉虫鸣叫之声越发明显,清晰得每个音符节奏都听得一清二楚。从小在南中长大,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花鬘自然善于应对黑夜中的突发状况,小心翼翼的打量四周,注意有没有飞禽猛兽突袭。但是时间过得越久没有发生危险人的警觉性便会一成成下降,直到变为负数。
花鬘就这么走着,走着。因为天实在是太黑,周围又没有住户照明,自己又不敢随意点火招来猛兽或者敌军的注意,便每走一步就看一下周围。可是任你怎么防御都依然会有疏漏的时候,花鬘没有注意地面的不寻常,一脚踩到猎人挖的陷阱中,霎时只听一阵咣嚓的响声,一张巨网从天而降,花鬘因为猝不及防,来不及躲避,被巨网罩住,花鬘便掉进坑里。
这时几个人影从树后闪现,站在陷阱边缘,其中一个带头的说道:“哟,逮到大猎物了,看看是什么。”
有人拿着火把探头往里看去,见是一女子,惊道:“老大,这果然是头大猎物啊!真赚了!”
“哦?是吗?那就将她抬上来带回去献给国王。”
“是!”
几个人七手八脚的便将花鬘从坑里捞起来,刚想将花鬘绑住,花鬘却开始喊叫起来。
“你们知道我是谁吗?敢动我?”
那头领说道:“我管你是谁,总之你是被我们抓住的,就乖乖跟我们回去面见大王。”
“你……你们……狂妄的匪徒,等我爹知道了,要你们好看!”
头领将一块碎布塞到花鬘嘴里,道:“哼,我看你还怎么叫得出来!你叫啊,叫啊,喊人来救你啊!只要有人出现来救你,我就给你磕三个响头叫你姑奶奶!”
他一拍手,几个下人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花鬘用麻绳绑住,往目的地走去。
另一头,苟安喝了一坛酒又绰起另一坛,坐在地上不停的猛灌,咕噜咕噜的喝着。喝完一口他舔了舔嘴唇,喜滋滋的咂了咂舌头,笑着品尝酒留下的余香,仿佛想将这种味道永远牢牢记在心里。苟安喝得早已满脸通红,满嘴酒味,拎着酒坛到处去邀请第三十六营的众士兵干杯。因为头一次打了胜仗,打破常败军的名号,第三十六营的士兵皆兴致满满,便没有拒绝苟安的盛情邀约,几个酒量大的开始互相拼起酒来,你一碗我一碗的喝着,喝得高兴甚至还将酒泼到对方身上,然后两人互相拥抱一下,用拳头碰一碰胸膛,表示男人之间的友情,大家相视一笑,过往所有那些不值一提的恩怨在此尽皆溶解消弭。苟安身躯摇摇晃晃,步履颠簸,站不稳他索性便不再去劝酒拼酒,自己坐在地上独自享用美酒岂不是更好?
苟安迷离的看着前方,道:“哈哈哈……酒的味道果然好啊,喝不够……喝不够……再来……嗝啊……这从胃里翻上来的酒气可真香……好羡慕我弟弟啊……他在家乡学酿酒,开酒馆,赚了不少钱,可我呢,想干一番事业,却偏偏龟缩在常败军里当个默默无闻的小兵,无人问津。好不容易常败军摆脱了这恶心的称号,待遇好了些,虽然依旧是军中最差的,可那诸葛亮还是没有认识到我的才华……不派我去别的军营……而去,这次的战功,是借着那什么十三班的名气起来的,整个第三十六营在得瑟什么啊?哈哈哈……改日我一定要,一定要超越诸葛亮,彻彻底底的,击败诸葛亮!”
苟安指着天边一颗耀眼夺目的星星,道:“诸葛亮……你给我看着,总有一天,我要变得跟这颗星星一样,如此的璀璨,使天下人都崇敬我,在史册上有光辉的一笔。哈哈哈……十三班……姜维……以后你们就要被我踩在脚下咯……弟弟啊,以后我赚的钱一定比你多……哈哈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