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异(1 / 1)

去法庭送委托书,不知道谁是承办法官。

于是我先去找内勤,看看案件分在谁那里。

内勤不在,领导告诉我:“这个案件还没来呢。”

没来……当时我就奇怪了。

“可是当事人已经收到传票了,开庭时间都定了。”

“那估计是楼下法律服务所那个XX送的,原告好像是他认识的人,老拿着我们传票乱送。你下去看看他在不在,能调解你们就调了吧。”

听他这么说,我就下楼了。

那个XX不在,服务所没开门。

然后我走了。

服务所的人案都没分到法庭,就自己发传票,自己定开庭时间?

真是让人无语了。

不知道该怎么评论。

就这样,中国想完善法制?

慢慢等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