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蒙山脉,绵延数千里,由大大小小无数山峰组成,而天蒙山脚下也由起伏不平的丘陵地带构成,几乎可以说是地无三里平,道路也是弯弯曲曲,穿梭于丘陵山川之间,感觉就像走迷宫一样。
九十月份时节,山上的树木也染上了不同的颜色,阔叶的金黄,枫叶的火红,夹杂这针叶深绿,染出不同的山,也染出了不同的景,更是染出了不同的心情。
我是个从来没有离开过朝华国京城的土包子,当我适应了小马车时快时慢的颠簸之后,才开始有了看风景的心情。
行进了多半个月的路程,我看惯了朝华国一马平川的平原风景,而进入紫枫之后,紫枫那华丽的山景也让我的心情跟着变得起伏不平,山川壮丽,没见过的人是不会懂得的。
小圆一路跟着我坐在余明玥特意拨给我们的小马车上,人比在丞相府时活泼了许多,让我略微感到欣慰的。他手臂上的烫伤终于痊愈了,但不可避免的,还是留下了一片难看的疤痕。我每次一看到小圆的手臂,就要大骂贺皇帝那个缺德东西一次。
好好的孩子,就因为他的馊主意,终于还是留下了这样难以磨灭的伤痕,幸亏当时小圆退缩了,没让火烧到脸上,否则就真的毁容了,那我还不得哭死?
好在现在我们已经离开那个是非窝子了,什么皇帝丞相摄政王的,都让他们见鬼去吧,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。
皇子仪仗缓慢地行进着,一直到十月中旬,一行人才总算是到达了紫枫的京城虞城。就在距离虞城三十里的地方,我们这支队伍进行了最后一次扎营。
“你们正在用膳?不好意思,打扰了。要不我等会儿再来?”
晚上,余明玥访问了我和小圆同住的帐篷,这是一个多月一来,他第一次光临我们这个温暖的小帐篷。
“别装相,你没吃过我做的菜还是怎么着?坐下来一起吃,小圆,去添副碗筷过来。”
我和小圆席地而坐,就围在小矮桌前吃饭,见余明玥装模作样地要离开,赶紧拽住他的衣袖,笑着催他坐下来。
其实齐少夫人给我带出来的那些酱料并不能存放的时间太长,所以在离开朝华的这一路上,我时常用这些酱料给仪仗队的各位加个菜什么的,把一群人全都喂馋了。这其中余明玥也获益不小,每顿加菜他那儿都是花样最多的,看见我吃饭,他躲的哪门子?
“别说的好像我是专门来蹭饭吃的,我刚刚吃过,就不跟你们抢了。我来找你说件事,明天我们就要到虞城了,这次回来,朝廷上会派人在城门外十里的地方迎接我。
你们一来不是我紫枫的子民,二来也不是仪仗的成员,三来我也不希望你跟朝廷牵扯太深。所以,我想着,明天我们开拔的时候,你们姐弟两个就先留在这里,等上半天的时间,然后再走。你看如何?”
好主意,我已经再也不想跟什么朝廷打交道了。余明玥在朝华做质子十来年的时间,可以说是为紫枫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他衣锦还乡,一定是会有官员来迎接的。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编外人员跟着的确非常不合适。
“你只要随便派个人来告诉我一声就行了,还用得着亲自跑一趟吗?还说不是来蹭饭的?”
小圆放下碗筷,跟余明玥开起玩笑来比我还不客气,因为在朝华的时候,他们两个人就是最亲近的朋友。
“臭小子,别胡说,咱们也算是朋友一场,人家亲自来过来跟你道别是给你面子,你非要扯着人家给的面子往地上丢,还要上去踩两脚才觉着过瘾不成?”
人家堂堂皇子,用得着跟我们这儿蹭饭吃吗?余明玥就是过来跟我们道别的,不但因为我们是他的朋友,更因为他是皇家子弟,即将面对的是自己国家朝堂内部的风起云涌,他也必须跟过去那个闲云野鹤一般清闲自在的自己道别。
皇家内苑的身不由己,我们还见识得少吗?
“小圆说得对,我就是来蹭饭吃的,以后清儿姐姐亲手做的饭菜,我恐怕没有多少机会吃了,趁着还没有踏入京城的地界,我今天先吃个过瘾。”
余明玥眼中有太多的无奈,多得让人心疼。
“那还不容易,以后我们在虞城落了脚,就派人通知你一声,你什么时候想要吃我做的菜了,就直接过来,别的没有,粗茶淡饭管够!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