啊,我出生在,一个阴暗而又闭塞的洞窟之中。
在我那懵懵懂懂、尚处于幼年阶段的时候,由于自身太过弱小,不得不卑微地祈求那些比我强大许多的同类们。
身形高大,与瘦小羸弱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只有他们吃剩下的东西才能给自己吃,真是可恶啊。
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,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有冒险者进入了那个洞窟。
她解决了洞窟内所有的成年哥布林,作为洞窟里的幼儿,生存的本能让我祈求着她放过我。
而她,那个笨蛋一样的冒险者,只是恶狠狠的盯着我之后,转而又释然。
不知道说了什么之后,
竟然真的放过了我。
并毫无防备的用后背对着我,后脑勺就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。
捡起地上的石头,偷袭!
我至今没有忘记她那错愕,惊讶,痛苦的表情。尽管她祈求着,痛苦呜咽着,但我还是没有放过她,石头一下一下重击着她
毕竟,我可不像她一样傻。
话虽如此,年幼的我还是不得不离开了,出生的洞窟。
在独自野外生存几十个日夜后,我又加入了一个新的族群。
发现木棒比石头更加顺手之后,就放弃了石头改用木棒。
伴随着日升日落
袭击过往的旅客,
抢劫村庄,
俘虏雌性。
在又一天,抓捕了一名俘虏后。
不久,一名高大的男人出现在我们的洞窟。
他手持大斧,普通的族人根本无法阻挡。哪怕大只佬(大哥布林)也被他击败。
我仓皇往洞内逃离,抓着刚抓回来的俘虏。手持战利品长剑,我嬉笑着瞪着那个男人。
来吧,来啊!
看着那个男人的表情,我知道他肯定不会向这个女人挥出战斧。
看看这个女人露出了多么可怜的表情,她在洞穴里多么的无助啊。
那个男人的愤怒而又无可奈何的样子,真是令我迷醉呀。
于是我将这个俘虏一把推了过去,那个男人慌不择路的,就将其搂入怀中,但我长剑突破那个女人的后背,扎进那个男人的胸膛已经把他们钉在一起。
他们的愿望实现了,他们永远在一起了。哈哈哈
从那个男人手中夺走战斧,就在此刻我悟到了一个道理。
族人全部被杀光又怎么样?
只要活着,只要一直活着。我就能卷土重来。
只要活着,吸取了教训,下次我就不会再栽。
靠着这样的信念,我又一次生存了下来。
尽管磕磕碰碰,在漫长的独自生活中,我获得了足够胜过凡人战士的实力。
不知不觉中,我被族人称呼为王
这次我组建了军队,找到了,下一个劫掠的目标。
一个牧场,一个只有两三个人生活的牧场。最重要的是,它离附近的小镇非常近。有很多的食物,完全可以作为桥头堡使用。
我看着我的大军:
“看到了吗?那些灯光啊。
那就是人类城镇的灯火,那些是该死的灯火。那里面住着杀千刀的冒险者。
他们杀死我们同胞,毁了我们的故乡。
这次轮到我们,干翻他们的住处了。让他们知道我们厉害,把他们生吞活剥,大卸八块,女人就(略,嗯不能写了)………
灭了他们的城镇,建立属于我们的帝国。
为此,先拿下这个牧场作为桥头堡。拿下所有的牲畜做为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