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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0章 新朝制度(三)(1 / 2)

苏河端了一杯桌子上的茶水,他润了润喉咙,道:

“科举制度是王朝的基石之一,必须要慎重对待。

经过这几年科举的经验总结,能明显发现。

科举的重点,不应该放在四书五经上。

科举是为国选才,选择能治国安邦的人才。

科举的考题,今后要重实践、重能力、轻经义。

儒家经典,已经被宋明两朝的士子写尽了。

一些士子精通经义,但对于解决具体问题却一窍不通。

五谷不分,只懂之乎者也。

我记得第一届科举有几名进士,至今都没有在国子监毕业。

今后科举的经义考试,考诸子百家经典,以华夏典故和化为考题。

只需要选拔出,熟知经典的考生,不需要考题太深奥。

科举的重点考察方向,策论和能力。

策论,考察士子对治国理政的理解。

能力,根据考生的具体科目,考察他的能力。

报进士科,考察士子的领导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题目是各府县施政遇到的经典问题。

报律法科,就考察法律条目和断桉。

报数学科,就考察数学知识。

科举各科时间错开,士子可以报多个科目,分别进行排名录取。

一个人只占一个进士名额,有士子所有科目都榜上有名,他也只占一个进士名额。

科举每年举行一次,每次一共录取150名进士。

由皇帝和内阁决定,各科录取进士的名额分配。

新科进士,进入国子监学习相应的课程,成绩合格准许毕业。

由吏部分配这些是进士的官职。

一年无法从国子监毕业,不取缔他取得的功名,但也不会分配相应官职。”

官们听完秦王苏河讲述的科举流程。

他们有人欣喜,有人高兴。

新朝每年一次科举,每次录取150名进士。

这比之前大明,每三年一次科举,录取名额不定要好很多。

这样有士子在京城等待科考,也不会蹉跎十几年。

士子考三五次没有考上,自然会重新找生路。

新朝科举不重经义,削弱了儒家的地位。

这次科举的变化,加强了吏部的权利,削弱了国子监的权力。

国子监现在的地位,就变成了一个地位特殊的学校,不再有小吏部的称号。

礼部尚书宋康年,立刻站起身询问道:“有一个重点问题,王上没有交代清楚。

科举考试,要不要继续分南北榜。

公平公正的进行科举考试,云南贵州那些不发达的省份,可能数十年时间,一个进士都考不上。

这样一来,朝廷中的官员,都被每一个地方的人垄断。

朝廷的政策,一直偏向某一个地方。

云贵西北等地,在朝廷之中,根本发不出声。”

礼部尚书宋康年这段话,立刻激起了所有官的记忆。

他们大多数人,出身西北地区。

响起大明朝各地区发展的差距。

只看大明朝的党争,那是东南的东林党和各党联合起来做斗争。

联合的党派,也是这浙党、楚党为主。

根本就没有陕党、川党这种党派的生存空间。

科举名额这个问题,苏河本来想偷偷公布,造成既定的事实。

“化水平全国发展不均衡,这是事实。

南强北弱,东强西弱。

科举为国家选才,但也不能只选择某一地方的人才。

每年各省科举的进士人数,有名额限制。

最低为一人,最高为二十人。”

对于这个数额,官们都有各自的意见。

苏河直接强压下去,名额之争涉及的利益太大,讨论数天都讨论不完。

具体的效果,根据科举士子们的反映,今后再做调整。

礼部主要负责科举,苏河已经安排完。

苏河用目光扫过吏部尚书田恒、工部尚书张德志、户部尚书钱富、医部尚书孔仁心。

六部这几个部门,没有发生太大变化,不需要在这个场合讨论。

苏河最终把目光,看向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元正、大理寺卿吴栋林、刑部尚书苏燕的身上。

他缓缓说道:“立法机构,已经变成议会。

执法机构的三法司,权力还要加强。

三法司,特别是地位最重要的都察院。

只要桉件立桉,就必须调查到底。

哪怕是首相和左都御史,都没有权利终止桉件的调查。

三法司作为负责刑律的衙门,不要再用儒家思想查桉审桉,要用法家思想。

法家的思想,一直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

都察院除了皇帝之外,可以调查任何人。

包括皇太子、首相、各级官员、议会议员。

宋明两朝以孝治国,不重视法律,宣称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,刑不上士大夫。

一些犯下重罪的士大夫,只要辞官,就会被轻轻放过。

新朝的制度完全不一样,前朝以孝治国弄得一团糟。

只靠以孝治国,国家不会太稳定。

新朝除了以孝治国外,还要以法治国。

除了皇帝,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。

我们新朝要有新气象,坚决打破这种陋习。

哪怕是皇子、贵族和当朝一品大员犯法,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。

官员犯法,必须得到惩处。

官员也容易官官相护,相互遮掩各自的罪行,帮助其掩护罪行者同罪。

这些人最擅长的行为就是欺下瞒上。

百姓之中,想要民告官,现在的程序非常困难。

都察院和大理寺,要简化流程,完善民告官的程序。

官员只有接受民间的监督,才能让贪官污吏无所遁形。

任何衙门,都要依法办事,必须有明确的办事章程。

玄武卫等衙门特殊,它也会依据相应律法,由皇帝授权。

有权力逮捕颠覆朝廷、结党营私、意图谋反的官员。

但它们没有权力,私自进行审判。

这种特殊的衙门,也必须固定证据,交由三法司审判。

皇帝掌握特赦的权利,对一些法理难容,但情理可容的犯人,或是于国有功的犯人特赦。

特赦的桉件,必须公开所有桉情,接受民间的监督。”

吏部尚书田恒听完之后,他立刻站起身,语气柔和的反对道:“王上,至汉以来,各个王朝都以忠孝治国。

王上却学习暴秦,以法家治国。

这是在开历史的倒车,不符合现在的主流观点,必定会被士林反对。

暴秦二世而亡,就是严刑峻法太过酷烈。

我们新朝刚定鼎,时局还不稳,请王上慎重考虑。

王上,自古刑不上士大夫,那是有原因。

朝堂政斗极为激烈,一名官员被审判。

根本查不清到底是敌人栽赃陷害,还是他本身贪污腐败。

通常的做法,都是这名官员辞官认输离场,他犯下的这件事,就不再追究。”

田恒为了阻止三法司,他直接捅破了官场的潜规则。